冀北电力市场虚拟电厂(聚合商)注册规范指引


冀北电力市场虚拟电厂(聚合商)注册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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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冀北电力市场虚拟电厂(聚合商)注册规范指引》的通知。

通知指出,虚拟电厂聚合资源主要为工商业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充换电设施等。虚拟电厂按聚合资源分为负荷型和电源型、混合型三类。

现阶段,虚拟电厂聚合可调节容量应不低于5MW,持续调节时间不小于1小时,参与现货市场的虚拟电厂单一交易单元的可调节容量应不低于1MW。

全文如下:

信息来源:冀北电力交易中心

责任编辑: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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