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 5 月电力新规,全国多省电力市场政策全面升级!


一文读懂 5 月电力新规,全国多省电力市场政策全面升级!

进入5月,眼看着一年又快过去一半了,但在能源行业,却是许多政策正式实施的日子。
从国家顶层信用监管,到山西、四川、安徽、江西、湖南、上海、甘肃等多地电价、辅助服务、现货市场、零售交易新规同步 5 月 1 日起施行,覆盖信用监管、分时电价、储能补偿、现货结算、零售市场化、小水电电价、省间电力互济等全链条,重塑行业运行与市场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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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能源行业信用管理新规正式实施

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行政管理信息、反映信用状况信息和其他信息等。
失信信息分为轻微失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信息三大类,通过“信用能源”“信用中国”网站及其他合法方式予以公示。
对轻微失信信息可以不予公示,即使公示,最长不超过3个月,一般失信信息公示期3个月到1年,严重失信信息最短1年,最长3年。
同时,国家能源局实施分类监管,由高到低分A、B、C、D四类,对A、B类,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C、D类纳入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失信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所以,诚信为本,才是行走天下的立足之道
02/

地方新规密集落地

这是国家层面,地方上,也有一大批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规。
山西: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
《进一步完善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明确执行范围为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工商业代理购电用户。
文件优化了峰谷平时段,将全年按四季划分,春季3-5月,夏季6-8月,秋季9-11月,冬季12月及1-2月。各个季节的峰谷平时段都标出了明确的时间段。
其中,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设置13:00-15:00为深谷时段,执行深谷电价。
以平时段电价为基础,高峰上浮60%,低谷下浮55%。尖峰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深谷在低谷电价的基础上下浮20%。
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用折价、输配电价、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
四川:细化储能调峰补偿
《电力辅助服务及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对独立新型储能充电调峰补偿标准为350元/兆瓦时,对新能源配储实行当月当月累计充电电量超储能额定容量×30时,补偿标准降至40元/兆瓦时,补偿电量上限为额定容量×60。
同时,也明确了燃煤、燃气、水电、生物质等机组基本调峰能力的要求,抽水储能、新能源须参与系统调峰。
《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对未落实反事故措施或未制定整改计划的,逾期每天按全厂额定容量X1小时计考核电量。每月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并网主体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5%。
安徽:建立煤电双向收益调节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6.2版)将市场申报和出清价格限值区间设为0元/兆瓦时-1100元/兆瓦时。结算实行“日清月结”模式,发电侧以15分钟为基本计算时段,用电侧以1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
建立煤电超额收益回收和缺额收益补偿双向机制,对保供月(1、7、8、12月)煤电价格低于补偿价格予以缺额收益补偿,对超出回收价格部分实施超额收益回收。
相关资金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按用电量比例分摊或分享,体现了风险共担原则。
江西:放宽售电现货联动比例
《2026年规范电力零售市场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售电公司现货价格联动比例上限由20%调整至50%,对已签订但未结算月份的零售合同以及新签订的零售合同,月度平均批零价由10元/兆瓦时下调至5.1元/兆瓦时,超出部分由零售用户分享。
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认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价格完全由市场形成,同时强化售电公司风险管控能力,批零价差收窄倒逼售电公司提升市场套保能力。
同时,该政策与湖北等省联动,标志华中地区电力零售市场加速向完全市场化迈进。
湖南:绿色小水电享电价加价
《关于绿色小水电上网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水利部认定的“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上网电价在现行核定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省发改对省水利厅提供的名单,每年明确绿色小水电加价政策执行范围和时间。
上海:气电价格联动调整
《关于我市开展气电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联动调整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6434元,天然气调峰9E系列机组,按全年利用小时300以内、300-500、500以上进行加价或不加价。
天然气热电联产、分布式发电机组以及燃油发电机组都调整了电量电价。
甘肃:启动西北五省省间电力互济模拟试运行
5月1日-5月30日,启动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模拟试运行,主体涵盖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五省(区)及接入西北电网的直流配套电源控制区。
采用集中竞价、统一边际电价出清机制,遵循”先省内、后省间”优先级顺序,申报范围涵盖储能机组出力范围、发电机组最早并网时间、单边参与意愿、省间互济买卖电申报价格曲线、储能SOC范围等6项核心内容。
原则上试运行期间”全流程模拟、结果不执行”,不实际结算。
如果试运行成功,这为正式商业运行奠定了制度和技术基础,西北区域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将显著提升。
03/

行业小结

5 月密集落地的电力新规,无论是发电企业、储能运营商、售电公司还是工商业用电用户,都需好好研读,及时适配新规则、调整经营与用电策略,顺应电力市场化、低碳化、跨省一体化的发展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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