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亮剑!周宁县市场监管局曝光第三批网络餐饮典型案例
周宁市语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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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
食品安全典型案例通报(第三批)
五一假期临近,线上外卖消费升温,食品安全更需警惕!
为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外卖平台及外卖经营者经营行为,纵深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切实防范化解线上订餐食品安全风险,近日,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群众关切,严查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外卖平台未公示菜品主要原料案
涉案商家:周宁县狮城镇李慧忠餐饮店
(网店名称:帽牌货冒菜火锅·麻辣拌)
查处时间:2026年3月25日
违法事实: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外卖平台上未公示菜品的主要原料。
法律依据: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政处罚。
处理结果: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案例解读:“盲盒”式点餐,砸的是自家招牌!不公示原料,消费者无法规避过敏源、难以判断食材质量,健康风险暗藏。对商家而言,这不仅是漠视消费者知情权,更是亲手摧毁信任基石,一旦引发纠纷或事故,将面临信誉崩塌与法律严惩的双重打击。
案例二: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案
涉案商家:周宁县大肆烧烤店
(网店名称:汏肆撸串·烧烤·生蚝·小龙虾)
查处时间:2026年4月13日
违法事实: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经营场所卫生脏乱的问题,违反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处理结果: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案例解读:后厨脏乱差,何谈美食安全?烧烤业态本就高危,脏乱环境是细菌滋生的温床,本质上是用顾客的健康为管理懈怠买单。这不仅是对法律红线的触碰,更是对行业基本良知的背离。对商家而言,干净的后厨不是“加分项”,而是不可逾越的“生存线”。任何在卫生上的妥协,都是在亲手酿造食品安全事故。
案例三:外卖平台未及时更新线上资质案
涉案商家:周宁县华华烘焙坊
(网店名称:品尚杜氏BOULANGERIE)
查处时间:2026年4月20日
违法事实: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外卖平台上未及时更新其线上经营资质。
法律依据: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处理结果: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案例解读:资质“摆烂”,等于主动“裸奔”!线上资质并非一劳永逸的“装饰”,而是动态有效的“电子身份证”。公示过期资质,相当于在监管部门眼中“主动隐身”,在法律上已滑向“无证经营”的边缘。 这不仅让消费者无从核验,更让商家自身陷入巨大的合规风险,是典型的因小失大、自毁根基。
📢 周宁县市场监管局呼吁:
辖区各网络餐饮经营商户:务必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表),规范经营操作、补齐合规短板,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我局将强化五一节假日前后食品安全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节日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离不开社会共治!如发现外卖商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举报:
☎️ 举报热线:12315
📮 来信来访:周宁县三源大道76号县市场监管局207餐饮股
守住安全底线,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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