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


【公告】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外卖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幽灵外卖”问题。平台线上公示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一致,租借或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伪造门店照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经营资质造假问题。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冒用他人证照等行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犯罪行为。

(三)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问题。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落、未配备病媒生物防制设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清洗消毒不规范,无堂食外卖环境卫生“脏乱差”等。

(四)食品安全不达标问题。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欺诈行为;经营假劣和病死毒死肉类、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问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或健康证明过期,伪造健康证明,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餐饮食品浪费严重等其他食品安全问题。

(七)其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

三、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拨打12315、0993-2097222进行投诉或举报。

(二)网络平台: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网址:http://www.12315.cn)。

(三)信件邮寄:将投诉举报材料寄送至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管局(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50107室,邮编:832000)。

(四)现场举报:可到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管局(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50107室)进行投诉举报。

四、注意事项

1. 提倡实名举报,以便后续核查。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相关信息,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违规事实的具体描述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3. 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对征集到的线索,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管局将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主动提供违法违规相关信息,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转自: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