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新源县市场监管局现将近期查处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新源县外卖服务中心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2026年2月27日,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新源县外卖服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外卖服务中心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未开展对送餐人员的培训,无培训记录;在平台后台公示中发现2家营业中的经营者未公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登记卡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公示商户许可信息和未对送餐人员开展培训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新源县某牛肉面店使用无标签食用油案

2026年3月31日,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在新源县某牛肉面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后堂操作台柜中放置两桶10L桶装植物油,其中一桶未开封,一桶已开封,经现场称重,未开封重量为9.35kg,已开封重量为4.9kg,两桶植物油均无标签标识,且无法提供两桶食用油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使用无标签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无标签食用油,并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两桶(其中一桶9.35kg,一桶4.9kg)无标签食用油;2.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案例三:新源县米粉店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食品及未经许可从事自制饮品制售行为

2026年4月8日,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新源县米粉店检查发现,在该店进门正前方右手边靠墙冷藏柜内发现有当事人现场宣称为酸梅汤、柠檬水、芒果水、草莓饮料等饮品共计38罐,上述饮品为塑料材质灌装,外包装上均无食品标签。执法人员现场打开该店美团APP平台,发现该店还在网上销售有冰镇酸梅汁(非预包装食品)等饮品;现场检查还发现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登记许可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无自制饮品许可经营项目。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食品及未经许可从事自制饮品制售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四:新源县早餐店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26年4月9日,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新源县早餐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经营场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店里3名从业人员都佩戴首饰及未戴工作帽和口罩;二是食品贮存区未符合分类,未离地,食品和生活用品混放;三是冷冻冷藏食品原料半成品未及时按要求进行冷冻冷藏,生熟混放,冰箱温度不显示,冰箱里出现冰霜;四是食品添加剂存放使用不符合要求;五是餐厨废物的存放不符合要求,未使用带盖垃圾桶。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八项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5.7.5、6.4.5、7.5.3、11.1.2之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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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源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