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处理投诉,未“扫码入企”!


市场监管局处理投诉,未“扫码入企”!

信阳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第一批)

      为持续提升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制度,3月17日至20日,市司法局与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展了明察暗访工作。现将发现的部分正、负面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罗山县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制度

      罗山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左某、王某强、高某玉于2月2日通过河南省营商环境“扫码入企”监测管理平台进行了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任务报备,向罗山县某能源有限公司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后对其实施行政检查,并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此次入企行政检查行为能够严格按照《河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工作制度》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使用“扫码入企”平台,完整、准确记录行政检查情况,检查全过程能够可回溯。

      案例二:光山县卫健委多名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未落实“扫码入企”制度

      光山县卫健委行政执法人员张某、王某、余某、姚某等人,于3月17日分别对辖区内“某某理发店”“某足疗店”“某生活超市”等多家个体工商户开展行政检查时,对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制度执行不严,未落实计划审批、任务报备和扫码入企程序,已责令整改。

      案例三: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入企检查未落实“扫码入企”制度

      该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王某利、郭某于3月3日对辖区内河南省某生态环境材料有限公司立案调查,3月3日至12日期间多次入企实施检查工作,但均未通过“扫码入企”平台提前报备行政检查任务,入企时也未按规定进行亮码,已责令整改。

      案例四: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12315”投诉个案未落实“扫码入企”制度

      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刘某、郑某伟、陶某国于2月27日接到“12315”群众投诉后,未通过“扫码入企”平台提前报备行政检查任务,直接对固始县某宾馆实施行政检查。另发现,该部门2026年办理的多起行政处罚案件中,实施行政检查过程中均未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已责令整改。

来源: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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