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推介】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债权推介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省日照市
债权本金:44,900.00万元
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拥有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债权本金44,900万元及相应利息。山东岚桥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人,实际控制人叶成及配偶刘京霞提供个人无限连带担保,岚桥国际商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岚桥集团有限公司1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企业概况
1、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9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滨海路66号,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姚付强,注册资本:2286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港口拖轮服务(有效期限以港口经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2、保证人山东岚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6日,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北京路266号,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永,注册资本:108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燃料油(不含闪点在60度以下的燃料油);金属材料、农产品(不含食品)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农作物及其他作物、林木种植;建筑工程施工;普通货物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办公设备维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以上范围需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诉讼情况
本债权为强制执行公证,已取得执行证书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缴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联 系 人: 陈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31-82079757/82079825 邮政编码:250000
通信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