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新国标产品的消费提示


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新国标产品的消费提示

GB 10631-2025《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如下:

1. 2026年5月1日后购买烟花爆竹时,请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编号是否为GB 10631-2025。
2. 务必前往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门店购买,拒绝无证摊贩、非法网络销售等渠道的产品。
3. 认真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标识是否清晰,确认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燃放说明、警示语等信息是否齐全。
4.只买“个人燃放类”。购买产品的包装上必须印有“个人燃放类”字样,且等级标注为C级(C1级和C2级)或D级。严禁购买“专业燃放类”,这类产品通常标注为A级或B级,其药量大、危险性高,仅限持证专业人员在特定空旷区域燃放,个人购买属于违规行为,且安全风险隐患较大。
5.坚持即买即放、不过夜存放,不建议在家中大量囤积或长期储存。如需短期存放,应置于干燥、阴凉处,远离火源、热源,同时做好防护,确保儿童无法接触。
6. 妥善保管购买凭证,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等问题,请立即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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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  

审核|姚  飞

编辑|刘  露

来源|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