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需要重典来保障
作为2026年证监会“打击财务造假专项行动”首批典型案件。清越科技(688496.SH)与元道通信(301139.SZ)因欺诈发行、系统性财务造假双双被罚,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这两家企业当年带着明显漏洞成功上市,更折射出资本市场“看门人”机制与监管体系的短板。如果将这两家企业的命运置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与全球资本市场的坐标系下,更能深刻理解“从严监管”对于市场生态净化的必要性。
两张“预罚单”的差异与成因对比
虽然两家公司都收到了“亿元级”罚单并面临强制退市,但在具体的处罚力度和责任认定上,证监会根据各自的违法情节做出了差异化的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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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 |
清越科技(科创板) |
元道通信(创业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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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罚款 |
约1.73亿元 |
约2.39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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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罚款 |
4名责任人合计3300万元 |
3名责任人合计1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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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禁入 |
4-8年(董事长8年,财务总监5年等) |
5年(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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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跨度 |
2021年(IPO期)至2023年上半年 |
2019年(IPO期)至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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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造假手段 |
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减值、虚假销售芯片/模组 |
虚构工作量确认单,虚增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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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金额占比 |
2021年虚增利润占披露利润总额 21.72%; 2022年虚增 104.58%(实际亏损); 2023年上半年虚增 145.10% |
2019-2021年虚增营收占披露营收的8.75%-16.23%; 2022年虚增 7.87% |
从涉案的程度来看,清越科技的董事长、副总、财务总监和监事会主席均深度参与或知悉造假,属于典型的“内部失控”。
两家企业主要涉嫌违反《证券法》《刑法》中的核心条款: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024年新“国九条”发布后,A股退市制度持续优化完善,重大违法的退市触发情形进一步扩容。

造假往往不是企业一家的独舞,审计、投行等“看门人”的失职甚至合谋是重要推手。
上述的造假手段,在专业的财务核查面前本应无所遁形,尤其是在上市之际已被媒体深度质疑,却能顺利通过层层关卡,首先表明了中介机构的“看门人”机制失灵。
面对存货周转率骤降、应收账款畸高、关联交易频繁等显而易见的财务异动,清越科技的IPO盛宴背后,站着头部券商广发证券和老牌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元道通信IPO保荐人,国新证券没有有效识别其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造假行为,且在2023年持续督导报告中仍称“信息披露无问题”;审计机构信永中和连续四年(2020–2023年)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直至2024年才因内控缺陷和异常坏账率(18.16%)出具保留意见。

科创板自诞生之日起,就背负着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蹚路”的使命:确立了以市值为核心,包容未盈利企业的五套差异化上市标准。
清越科技由山东人、清华博士高裕弟2010年创立,是一家致力于物联网终端显示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2022年12月登陆科创板,头顶“单项冠军产品”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但这家看似光鲜、实则是带着虚假繁华登上科创板的清越科技的坠落,折射出一个尖锐的制度命题:科创板是否在无形中为“粉饰门面”的投机者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

当“亏损”不再是上市的阻碍,审核的重心就必然转移到对企业“科技成色”和“未来潜力”的甄别上。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当一个企业的财务数据可以通过造假随意捏造时,这种基于“包容”的制度设计,极易被别有用心的投机者异化为“圈钱”的温床。
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清越科技之外,科创板还有多少类似的资本投机者?
高质量发展需要重典来护航
两家企业涉案被罚,在中国资本市场或属“重典”。
但如果将清越科技和元道通信放在成熟资本市场,它们面临的将不仅是罚款和退市,很可能面临极其严重的刑事处罚。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企业造假上市的,不仅要面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巨额罚款——通常为违法所得的3-5倍,远超我国“与募资规模挂钩”的罚款模式,还会对企业高管、核心责任人提起刑事诉讼,最高可判处25年监禁、500万美元罚款。同时,美国实行集体诉讼制度,投资者可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要求造假企业、中介机构赔偿全部损失,且举证责任倒置,大幅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对造假企业的罚款通常为其全球年收入的10%-20%,同时对保荐人、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处罚更为严厉——不仅会处以巨额罚款,还会限制其业务范围、吊销执业资格,甚至对中介机构的核心合伙人提起诉讼,追究个人责任。
此外,欧洲实行“退市常态化”,造假企业一旦被查实,会被快速退市,且退市后无法重新上市,同时被纳入行业黑名单,失去市场准入资格。
根据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造假上市的企业将被处以最高10亿日元的罚款,实控人、高管等核心责任人将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500万日元罚款,同时要求企业全额退还募集资金,并赔偿投资者损失。造假相关的中介机构信用评级会被大幅下调,失去市场竞争力。
只有让造假者付出远超收益的惨痛代价,才能从根本上净化资本市场的土壤,中国资本市场才能真正承担起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使命,而非少数人的“圈钱工具”。
投资者的维权路径
由于启动了“先行赔付机制”,对于大部分清越科技的股民来说,不需要经历繁琐的法院起诉流程,只要属于上述“适格投资者”范围,后续可直接根据基金公布的标准和流程登记领取赔偿款。这是目前A股最快、成本最低的维权方式。
如果部分投资者对先行赔付的金额计算方式有异议,或者不符合赔付基金的界定标准但认为自己有损失,依然保留向法院提起普通民事诉讼的权利。
对于元道通信的投资者来说,初步推定符合以下时间条件的具备起诉的初步资格:在 2022年7月8日(创业板上市日)至 2025年7月11日(公司造假被媒体广泛质疑或立案调查的关键节点)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25年7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或在此之后卖出的亏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