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乐综合市场逾期未签合同商铺限期搬离的公告

关于限期搬离的告知书
致曹乐综合市场各摊位、商铺经营者:
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完善常态化运营管理,依法保障村集体及广大经营者合法权益,我社已于4月23日发布告知书,明确5月7日逾期仍未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的摊位、商铺,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将依法收回摊位及商铺使用权。现就限期搬离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尚未签订临时经营合同的经营户,务必于5月9日至5月16日内自行完成货物、设备及私人物品搬迁、场地清场。期间产生的搬运、清算、停业等全部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二、搬离清场期间,我社不承担物品保管义务,遗留财物如有遗失、损坏,概不负责,请经营户及时清理搬离,避免经济损失。
三、逾期未搬离、未清理的遗留物品,依法视为遗弃无主物。我社将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遗留物品进行评估、处置变卖,变卖款项设立新专用账户留存。经营者日后申领款项,须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
四、请各经营户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时限,按期完成搬离清场。逾期拒不配合的,我社将依法依规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东莞市谢岗镇曹乐股份经济联合社
2026年5月8日
(下图标红商铺为未签订临时经营合同的经营户)

137:其乐麻将机
133、134:鲜货烧烤
129:重庆鲜面店
122、123、125、126、141:粤海易购超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