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违法线索的公告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中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聚焦以下主体及行为:

(一)重点主体

1.网络食品销售中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含直播电商经营者、社交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

2.网络食品销售中相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广告活动主体。

3.自建网站或者通过其他网络方式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二)重点违法行为

1.虚假商业营销行为:普通食品宣传保健或疾病防治功能;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混淆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认证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利用科研机构、专家、医护人员等名义作虚假推荐;伪造食品检验数据;虚构交易、刷单炒信、篡改直播间数据等。·

2.广告违法行为: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普通食品广告宣称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广告利用代言人推荐;保健食品广告未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

3.其他违法行为:平台未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违规行为处置不当;直播间未建立合规审核机制;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组织、教唆、帮助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直播营销人员未全面准确发布食品相关信息;食品标签说明书虚假标注;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信息;未在销售主页面展示预包装食品标签信息;未设置网络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及消费提示、警示用语等。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12315市场监管热线或0818-3091171。

(二)网络举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站、APP、小程序),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人员或直播间从业人员可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https://spjb.samr.gov.cn)进行举报。

(三)信函举报:邮寄至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11号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封注明“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违法线索举报”,邮编:635000。

(四)现场举报:前往属地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现场反映。

四、有关要求

(一)举报人应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如平台名称、店铺名称、直播间账号、网址链接等)、具体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如截图、录屏、交易记录等),以便核查处置。

(二)严禁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违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消费者积极提供线索,携手共建诚信、安全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6年5月12日

END

来源:食品流通科

关注我们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媒体矩阵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抖音号      新浪微博

普及质量安全知识 传递市场监管动态

保障食药质量安全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举报热线: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