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起食品经营环节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起食品经营环节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案例一: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饭店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饭店购进的羊肉进货票据、台账记录不完整,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饭店食品抽检不合格案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抽检,发现某饭店经营的“鸭血制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4元,没收不合格鸭血制品2.4公斤,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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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宁 宇
责编:刘彩霞 罗 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