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二)


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二)

为全面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武夷山市某餐饮店未按规定配备“三防”设施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14日,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武夷山市某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餐饮店“防鼠、防蝇、防尘”设施配备不到位。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予以警告。

2

武夷山某小吃店未按规定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13日,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武夷山市某小吃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采购猪肉制品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处理结果:武夷山市某小吃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予以警告。

3

武夷山市某某小吃店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案

基本案情:2026年5月12日,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武夷山市某某小吃店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1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予以警告。

初  审|曹金兰

校  对|傅   英

终  审|魏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