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的提示
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的提示
全区广大烟花爆竹经营者、消费者:
(一)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自2026年5月1日起,全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全面停止销售执行旧国家标准(GB 10631-2013)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售产品必须符合GB 10631-2025新国标要求,坚决杜绝旧标产品流入市场。
(二)规范进货查验,严把准入关口。经营单位采购烟花爆竹产品时,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主动向供货单位索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做到索证索票齐全、进销台账记录完整。严禁采购、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以及包装破损、标识不清、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一)合法渠道购买。要去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固定店面购买。不要在微信、抖音、路边无证摊贩或流动卡车处购买。不购买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三无”产品。网络销售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
(二)正确选择燃放等级。只买“个人燃放类”。购买产品的包装上必须印有“个人燃放类”字样,且等级标注为C级(C1级和C2级)或D级。严禁购买“专业燃放类”。这类产品通常标注为A级或B级,其药量大、危险性高,仅限专业人员使用,个人购买属于违规行为,且安全风险隐患较大。
(三)存储与燃放安全。倡导坚持即买即放,不建议在家中大量囤积或长期储存。若需短期存放,应置于干燥、阴凉处,远离火源、热源,同时做好防护,确保儿童无法接触。未成年人须有成年人指导、陪伴燃放。严禁在加油站、变电站、烟花爆竹销售店、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及下水道井盖(易引发沼气爆炸)等限制燃放区外燃放。引线点燃后若未反应,千万不要探头查看或试图二次点火,务必等待一段时间后,用水浇灌后再进行处理。
(四)妥善保管购买凭证。付款后务必索要购物凭证或收据。由于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凭证是维权的重要依据。如发现产品质量等问题,请立即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维权举报。
自2026年5月1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加大烟花爆竹产品检查力度,对违规销售旧标产品、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