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拳规范政府采购代理市场!这些机构被冻结权限,解冻流程速看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重磅通报,针对省内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出台冻结管理措施,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市场秩序,优化行业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整体服务效能,标志着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行业监管再升级。
本次通报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2〕15 号)第十一条及相关规定作出,明确对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连续两年未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进行集中通报,并依法收回其山东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操作权限。
这一举措并非无章可循,鲁财采〔2022〕15 号文件早已确立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退出与清理机制,明确规定对连续两年未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将予以集中清理、定期通报并收回系统操作权限,此次执行正是对该管理办法的严格落地,通过常态化清理盘活行业资源,避免 “空壳机构” 占用系统资源,让真正具备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拥有更优质的行业发展环境。
对于被冻结系统操作权限的代理机构,山东省财政厅也明确了清晰的解冻流程,并非 “一冻了之”,而是兼顾监管与服务,为有恢复业务意愿的机构保留通道:被冻结机构若后续计划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可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代理机构解冻” 模块,向采购人提交解冻申请,同时按要求上传委托代理协议,待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即可恢复其系统操作权限,重新参与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此次对未开展业务代理机构的冻结处理,是山东省财政厅强化政府采购代理行业监管的重要举措。一方面,通过清理长期无业务的机构,净化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环境,推动行业资源向优质机构集聚,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性和效率;另一方面,明确的解冻流程也体现了监管的灵活性,既守住行业规范底线,又为机构重启业务提供便利,助力政府采购代理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目前,山东省财政厅已同步发布《两年内未开展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相关代理机构可及时自查,若有恢复业务需求,按规定流程办理即可。此次监管动作也为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敲响警钟,后续行业内机构需更加重视业务开展的连续性,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契合政府采购行业的发展要求。
未来,随着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行业监管的持续强化,行业规范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效率性也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政府采购服务支撑。
声明:本公众号尊重原创、重在分享。发布的文章除无法联系到作者并获得授权外,我们均会注明作者和文章来源。如作者见到请及时联系我们,在得到您的授权后,重新发布或第一时间删改,谢谢!
更多精彩内容,点击明日招采查看

戳“明日招采”一起来交流吧!
“资质异常”|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罚中学法2 -金华市财政局行政处罚(政采云系统显示硬件设备存在异常(真实网卡地址相同))
罚中学法3 -浙财执法〔202*〕53号(协商打分 + 倾向性发言,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被撤销!)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