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报送并公示2025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市场主体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应当进行年度报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在我市范围内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务必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方式
(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中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或关注“广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栏中的“企业年报”进行填报。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网上年报,也可以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填写纸质表格进行年报(需带齐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关许可证等)。
三、注意事项
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无需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电话或短信通知您需要缴费,请勿理会,避免上当受骗。
四、法律责任
市场主体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有关信息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五、联系电话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所:8525475
友谊市场监督管理所:8521905
夏石市场监督管理所:8571882
上石市场监督管理所:8571882
浦寨市场监督管理所:8561330
弄怀市场监督管理所:8565012
办证大厅市场监管局:8520879
信用监督管理股:8586163
校对 | 李丽金
一审 | 卢 美
二审 | 李家进
三审 | 黄 超
终审 | 韦雪敏
投稿邮箱:xmtbbgpx@163.com(投稿务必注明作者所属单位以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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