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库车市医共体总院中医医院院区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及医保部门关于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为规范价格行为,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将我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予以公示。
一、说明
1.以上项目为市场调节价,由我院依据成本、服务内容合理制定,已按规定备案。
2.服务项目、内涵、除外内容等按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
3.医保患者按医保政策结算,自费项目由患者自愿选择、据实付费。
4.公示内容同步在门诊大厅、住院病区、医共体公众号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项目

三、监督方式
咨询与投诉电话:18999676521
公示单位:库车市中医医院(库车市维吾尔医医院)
公示日期:2026年3月19日-3月24日

来 源 ||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医共体总院
编 辑 || 加拉力丁·肉孜
初 审 || 艾热凡·居热艾提
终 审 || 谭婷
声 明 || 未经允许 不允许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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