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行为
1.未严格履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审查义务,允许无证、假证、过期证、一证多店等商家入网经营。
2.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进行有效抽查监测,未及时制止、上报、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3.未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入网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健康证等信息。
4.未按规定设置“无堂食”标识,虚假标注“明厨亮灶”。
5.未落实食品配送封签、配送人员健康管理、餐食保温等食品安全保障责任。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过期、伪造/涂改/租借/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
2.无实体门店、经营场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的“幽灵外卖”。
3.超许可范围经营,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
4.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材混放、生熟不分。
5.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伪造健康证,未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6.实际经营场景、菜品与平台展示图片严重不符,虚假宣传。
7.委托无资质第三方加工餐食,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三)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1.利用微信、抖音、社群等自媒体平台无资质私售餐饮食品。
2.网络餐饮配送过程中造成餐食污染、变质等问题。
3.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41-7121844、7112315、12345。
2.来信来访:甘肃省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247号(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747100 。
3.网络举报: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微信/支付宝“12315”小程序。
四、举报要求
1.提倡实名举报,举报内容需真实、具体,注明涉事商家名称、平台店铺名、地址、违法时间、事实及相关证据(订单截图、照片、视频、票据等),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
2.举报人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将依法追究责任。
3.我局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
五、奖励与处置
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线索,符合《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按规定给予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共同守护夏河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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