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熙观马来|市场竞争不踩雷:马来西亚反垄断法核心要求解析

前言


“载熙观马来”专栏是2026年我所涉外团队聚焦马来西亚投资与法律实务而打造的全新专栏,我们将拆解每一个投资环节的法律要点,每周一篇实务干货,用通俗的语言、落地的策略,帮助拟投资企业避开坑、走对路。

企业赴马来西亚投资建厂、拓展市场,反垄断合规是不可忽视的“红线”。马来西亚以《2010年竞争法》为核心,搭配《2010年竞争委员会法》构建反垄断监管体系,由MyCC(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统一执法,监管力度逐年加强。其反垄断法对反竞争行为界定更细、处罚更严,且具有域外管辖权,外资企业稍有不慎便可能面临巨额罚款、业务限制等风险。本文结合2025年执法动态、典型案例及制造业实操,解析核心要求与合规技巧,助力企业规避红线。
反垄断核心法律框架与执法机构

马来西亚反垄断法律体系以《2010年竞争法》(以下简称《竞争法》)和《2010年竞争委员会法》为两大核心,其中《竞争法》于2012年1月正式施行,明确了反垄断的监管范围、禁止行为及处罚标准,是企业合规的核心遵循;《2010年竞争委员会法》则确立了执法机构的权责,为反垄断执法提供了程序保障。
反垄断核心禁止行为:三大红线不可触碰

根据《竞争法》及MyCC发布的执法指南,马来西亚反垄断法重点禁止三类反竞争行为,这也是外资企业赴马经营最易踩雷的领域,每一类行为都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和处罚依据,企业需重点规避。
违规处罚与执法流程:处罚严厉,程序严谨

马来西亚反垄断执法严厉、程序严谨,企业违规将面临巨额罚款、信誉受损等后果,严重时可能被禁止参与政府投标。
外资企业合规技巧:规避风险,稳健经营

结合MyCC执法案例及实操经验,针对制造业外资企业,总结核心合规技巧,规避反垄断风险。

/ 刘晨阳/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管理学与法学双学士学位,专职律师、德州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载熙律所涉外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
深耕涉外法律事务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专注于为中企出海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尤其在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的投资合规、商事纠纷处理方面积累丰富实践经验。曾赴马来西亚参加山东律师涉外高级研修班,深度参与跨境法律实务交流,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助力企业在国际化布局中行稳致远。
个人荣誉
》2024年德州市“厚植家国情怀、彰显时代担当”青年律师演讲比赛二等奖
》2025年度劳动筑梦·法治相随”德州市首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辩论赛团体二等奖、最佳辩手三等奖
》2024年德州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团体三等奖、优秀辩手奖
》2025年德州市律师辩论赛团体二等奖、最佳辩手三等奖
》2025年德州市迎“七一”青年律师演讲比赛一等奖
》载熙律所2024年度优秀律师、优秀组织奖,2025年度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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