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经济学》第三章:市场经济机制终将消亡 3.6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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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经济学》第三章:市场经济机制终将消亡 3.6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未来经济学》第三章:市场经济机制终将消亡 3.6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未来经济学》第三章:市场经济机制终将消亡 3.6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3-6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到底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还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这是经济学界、社会学界、甚至政治学界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底层逻辑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源动力究竟是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

按照马克思的定义,生产力表示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包括人本身的知识技能和人在劳动中能够驾驭的自然力和工具设备;生产关系表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分工协作方式和产品分配方式。很显然,生产力主要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而生产关系主要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3-6.1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从辩证思维的观点来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哪一个是自变量,哪一个是因变量,实际上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循环论证,两者往往互为因果。你若取不同时间截面观察,结论可能刚好相反。恩格斯说:数字在自然界中可以表现为一串无穷排列的序数,我们从哪里开始计数,哪里就是也就是说,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取决于你选择时间坐标上的哪个截面作为论证的起点。如果有谁一定要刨根寻底地追溯人类生产力的原动力,那么人类第一生产力无疑起源于燧木取火,那时可能连文字都没有,何来生产关系之类的虚构概念?

相信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的朋友往往认为,难道不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哺育了历次工业革命吗?难道产权清晰的私有制不比产权模糊的公有制更能刺激产能和产值的增长吗?难道市场竞争机制不比计划经济体制更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吗?不过,只要具备基本的逻辑思辩能力就不难发现,本来想论证的问题是A决定B,结果上述观点只证明了A1A2更有利于B的发展,就好比证明母鸡D1比母鸡D2生的蛋更大,这对于论证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因果关系毫无裨益。

人们通常认为市场经济竞争机制能够激励创新,但是你若深入研究,未必能得出确定的结论。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肯尼斯.阿罗创建的市场价格机制形成的供需均衡模型中,经济运行达到均衡的假设并不存在创新因素,即使市场经济运行中产生了技术进步,也不受经济体内部任何个人选择性决定的影响。这意味着技术进步属于超越市场经济范畴的外部性,也就是说,技术进步产生的效益或损害并不能确定与创新者本身的选择性决定具有相关性,其影响很有可能会外溢到其他人或公共大众。

3-6.2 两种经济体制对比

衡量生产力有两个标准:一是数量标准,二是质量标准,前者指经济增长的产能和产量,后者指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邓小平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显然他认为经济增长的质量是更为优先的指标。有质量的经济增长不难满足产量的增长,而仅有产量的增长未必能满足有质量的经济增长。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并不满足于当一个制造大国,而一心要成为创造大国的动因。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作用力也有正反两种:一是正向促进关系,即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推动力;二是反向制约关系,指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包容度。因此,论证哪一种生产关系更适合生产力的发展,一是看它是否有利于正面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二是当生产力成长起来之后,看它是否会反向束缚生产力继续发展的潜力。

那么私有制是否比公有制更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市场竞争机制是否计划经济体制更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呢?很多人通常会不加思索地拿苏联对比美国,朝鲜对比韩国,古巴对比新西兰,孰优孰劣高低立判。可是这种对比显然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为什么不用苏联与印度比,用朝鲜和利比利亚比,用古巴和海地比呢?这样的简单对比并不具备典型意义,因为没法避开地缘政治的因素。

若避开地缘政治,也许在中国内部进行对比更具有典型意义。如前所述,中国的体量可以被视为一个微缩版的全球化市场,同时中国经济内部呈现典型的两元化混合经济体制,公有制部门和非公有制部门(含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农村集体企业、工商个体户和农户)按GDP各占半壁江山,公有制部门基本上受计划经济体制主导,非公有制部门主要受市场经济机制主导。对比上述两元经济体制,若用增进生产力的产值效益指标来衡量,公有制部门似乎比非公有制部门略逊一筹,因为表面上前者的增长速度要低于后者。但深入分析就不难发现其中原由:国民经济中投资回报快且盈利前景好的事情很容易被私营企业占领,因为不赚钱的事情它们不会干;而那些风险巨大、投资回报慢、盈利率低甚至完全不盈利的项目,例如在西部贫困地区建高铁、修公路、通电力、布网络、治沙疏水、扶贫解困等,大多是由国有企业承担的,因为不赚钱的事情只能由它们来干。私营部门能够取得高增长的成绩,其中也隐含了公有部门承担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的贡献。

私营企业是自谋生路的狼,国有企业是政府圈养的狗。狼有竞争性,受市场经济机制诱导;狗有纪律性,受国民经济计划规范;这个世界上,狼吃肉狗啃骨头天经地义,国营部门本来就不应该与民争利,油水大效益好的事情都被狼抢走了,狗命中注定就只能啃狼吃剩下的骨头,要求狗去创造经济效益无异于把家狗逼成野狗。既然公有制部门和非公有制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不一样,承担的功能也不一样,按表面的绩效论高低有失公允。

若用提升生产力科技质量的指标衡量,公有制部门和非公有制部门的表现则平分秋色,但各有侧重。非公有制部门因受市场机制的主导,大多聚焦于效益好、见效快、回报期短的实用型科技项目,如互联网平台、新能源车、光伏材料、无人机、通信设备、家用电器、生产型机器人、人工智能模型等,市场反应彰显效果,因此业绩耀眼。而公有制部门(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则往往要遵循国家的长期产业规划,承担一些基础科学研究和具有战略意义的科技研发,例如军工、电网、核能、天眼、高铁、航天、量子通讯、超级计算机、人工合成食品等领域,表面上似乎平静如澜,不见暗流涌动,可一旦厚积薄发、密集突破,就会在短期内将整个社会的科技生产力提升一个台阶。

公有制部门相对于非公有制部门还有一个重大优点,就是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协调全国的资源聚焦于重大科研项目定向突破。私有制部门的竞争性大于合作性,在科技研发中,往往以邻为壑,华为打造的鸿蒙系统在向国内民营企业推广时所碰到的阻力可见一斑;而公有制部门则恰恰相反,合作性大于竞争性,可以按全国一盘棋的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资源,分进合击。政府部门协调全国众多科研机构集体研制光刻机的战役,就是最好的案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基于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促进第一生产力的科技创新方面毫不逊色,甚至略胜一筹。当今美国特朗普政府推出的人工智能创世纪使命计划,几乎就是在全盘模仿中国式的由政府主导的产业规划模式,由此看来,美国人如今也想摸着中国人的石头过河了。

3-6.3 市场未必利于创新

跳开中国经济的横截面,纵向研究整个人类的科技发展史,我们会发现,产权私有制度和市场竞争机制对科技创新的发明者其实并不友好。世界著名的基础理论科学家和重大科技发明家,大多是在类似公有制的环境中成就其理论创新的,你可以从牛顿、莱布尼茨、哥白尼、伽利略、门捷列夫、虎克、法拉第、麦克斯韦、玻尔、达尔文、施莱登,居里夫妇,一直数到爱因斯坦、奥本海默、图灵、冯诺伊曼、玻恩、杨振宁、安芬森,他们大多是大学教授,还有教会神职人员、皇家学会成员(科学院士)、政府(国防部)项目专家,几乎等同于公职人员,被高薪供养、衣食无忧,无须面对市场投入产出的效益算计。他们致力于科研事业大多是出于对科学的热爱,很少是因受到经济利益诱惑去追求投资回报。

还有一些科学家的发明创造属于副业成果,也许就没指望从市场交易中得到利益回报。例如,电的发现者富兰克林,是著名的政治家和外交家,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始人之一,研究电的原理只是他的兴趣爱好;无线电跳频技术(WIFIGPS蓝牙的底层技术)的发明者海蒂.拉玛尔是颜值出众的好莱坞电影明星,演艺事业辉煌耀眼,享受高额片酬,但她的科技发明事业却历尽波折,成少败多,至死也没从她的这项超前技术发明中得到过任何利益回报。我们很难想象,一个要靠经商或打工维持自己生计的人,如何能安下心来专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美国第三任总统杰弗逊曾将知识比喻成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他认为限制知识——尤其是基础科学知识——的普及和使用是无效的,其后果有害无益。因此政府须承担对知识创新提供资金支持的责任,并推动知识的自由传播。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私营部门对科技创新的贡献,不过私营部门往往偏重一些投资周期短、收益见效快的消费实用型科技产品的研发,例如汽车、电话、冰箱、电梯、留声机、录音机、电视机、照相机、电饭锅、创口贴等等,这些产品投入市场后可以在短期内获得巨大盈利。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些大公司或大财团旗下的科研机构开发的创新产品往往是集体成果或职务发明,这些研究机构会被营造成类似公有制的小环境,技术人员享受高薪、旱涝保收,无须直接面对市场竞争的压力。市场带来的竞争对于科研工作者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非身处其中的人很难轻易定论。

还有一些私营的科技公司巨头,往往是靠收购而不是原创成就其科技霸主地位。例如,被世人当作科技企业标杆的微软,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创新者。它的第一款广泛使用的文字处理器、电子制表软件、浏览器、媒体播放器和搜索引擎都不是自己的研发成果,而是收购了其他科技公司的创新产品。可以说,微软的成功是垄断性商业模式的成功,而不是科技研发的成功。

真正出身草根并从市场竞争的搏杀中获取巨大收益的成功发明家如瓦特、爱迪生、贝尔、乔布斯其实并不多见,甚至可以被认为是幸存者偏差,更多的草根发明家往往是市场竞争的失败者。珍妮纺织机的发明者哈格里夫斯,被失去饭碗的传统纺织工结伙砸毁了作坊,赶出了家乡;发明交流电的天才特斯拉,在与爱迪生的直流电的商用竞争中败落,一生中发明颇多但回报了了,晚年穷困潦倒;比贝尔早二十年发明电话的意大利发明家安东尼奥.梅乌奇,因为凑不够钱续交专利费而败给了晚辈贝尔,晚年颠沛流离;另一位电话发明者伊莱沙.格雷的命运更令人唏嘘,因为递交专利申请比贝尔仅仅晚了两个小时,导致专利诉讼失败,与电话之父的荣誉头衔失之交臂。要知道,保护知识产权的专利制度是一个典型的赢少输多的游戏规则,一将功成万骨枯,成功者只是极少数人,而大多数失败者甚至连名字和成果都没有留下来。

在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中,有幸留下名字的只有造纸术的发明者蔡伦和活字印刷术的发明者毕昇,从两个人的命运反差中我们不难判断是哪一种体制对科技创新更友好。蔡伦是东汉时期的朝廷官员,曾被任命为皇家手工作坊的尚书令,按照今天的标准就是中央国企领导,这使他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官方资源对民间流传的造纸术进行换代升级改造,规范工艺流程,大幅提高了纸张的产量和质量,并在有生之年亲眼见证了自己主导的研发成果在官府和民间得到推广普及。毕昇是北宋时期民间印社的布衣工匠,按照今天的标准就是民营企业员工。他把雕版印刷术改造升级为活字印刷术,由于缺少资金支持,技术推广历尽波折,以至他死后活字印刷技术都没能取代传统的雕版印刷,他也没能亲眼见到自己的发明成果得到推广应用。直到他逝世两百多年后的元朝中叶,活字印刷术才被民间普遍采用。幸好宋代科学史作家沈括晚年所著的《梦溪笔谈》留下了对这项技术发明的详细记载,否则毕升这个名字也许就会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了。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任何一项新技术要想被社会普遍接受,通常需要跨越三大障碍:

第一个障碍是商业模式的盈利性。一项技术如果不能产生赚钱效益,很难引起企业的兴趣,因此必须为它设计出盈利的应用场景,才能被市场接受。例如,互联网技术在民用化的最初阶段,主要应用场景是电子邮件传输,采用注册会员交年费的盈利模式,这好比在信息高速公路上设卡收费,事实上延缓了互联网技术的社会普及进度;后来一些互联网企业另辟蹊径,将电子信箱置于信息浏览器界面的应用场景中,对使用电子信箱和浏览信息的客户一律免费开放,而采用收取广告费的盈利模式,这就好比把一条直线的信息高速公路生硬地绕了几道弯,为的是诱导客户多看几遍路旁的风景。这种用广告绑架客户的盈利模式一直延续至今,以致几乎所有的互联网使用者都被广告骚扰得不耐其烦,对此深恶痛绝。

有很多预防风险的科技产品,例如防火、防疫、防地震、防洪灾的技术设备,能够派上用场的概率非常小,在灾难没有发生时对使用客户纯粹是成本负担,往往是能省就省,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生产企业拓展市场的难度。于是,这类生产企业创造的商业模式就是游说政府立法,规定强制性标准,迫使客户必备此类风险防范设备,否则给予行政处罚,就好像你开车不系安全带就要被扣分罚款一样。本人从事风险投资三十年,对此深有体会。我考察过的高科技项目成百上千,对于每一个项目我问的第一个问题通常是:有什么应用场景和盈利模式?怎么赚钱?

海蒂.拉玛尔于1941年从弹钢琴的原理中发明了无线电跳频技术,由于找不到实际应用场景,其专利竟然被搁置了二十多年,直到1962年才被应用于军用反侦控设备。可是,军用技术设备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于是这项技术又被搁置了三十多年,直到1990年代中期,WiFi蓝牙这类可以产生盈利效益的通讯设施的出现,无线跳频技术才真正找到了被市场接受的应用场景,此时的海蒂已经是八十多岁的耋耄老人,而她作为无线电跳频技术之母的历史地位,是在她死后十多年才被社会追认的。我们很难想象,如果海蒂不是因好莱坞演艺事业有成而享受高薪,如何能熬过五十多年被市场忽视的寂寞,恐怕她连专利费用都续不起。

不过,上述例举的技术产品尽管创造出的应用场景颇为生硬,还算是比较幸运的成功者。要知道,在世界上所有的专利技术中,能够有幸跨进市场门槛只占少数,而绝大部分技术专利都因为无法找到盈利模式至今仍旧静静地躺在保险柜中。

第二个障碍是初始进入市场的成本门槛。一项技术即使找到了应用场景跨进了市场,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成功普及了,后面等待它的还有一个更严峻的考验:成本门槛。一项技术能否被市场接受不仅取决于它技术的先进性,同时还取决于它成本的亲民性,两者综合构成了技术产品的核心评价指标:性价比。一般来说,技术产品刚刚进入市场的时候,由于前期研发摊销费用较大且生产批量较小,价格往往会比同类传统产品高得多,市场拓展举步维艰,这种收不抵支的过程通常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直到销量逐渐增大到足以摊销前期研发费用才有可能把价格降到市场易于接受的程度,期间不知道有多少企业因为熬不过这漫长的亏损阶段而中途夭折,甚至有很多技术直接被挡在成本门槛外连进入市场的机会都没有。

你若要问,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国最缺的资源是什么?告诉你,答案不是石油,而是水。可是中国人真的缺水吗?要知道中国有18000公里长的海岸线,海里有的是水,只要拥有海水淡化的技术,不但中国人不再缺水,连蒙古人都可以不再缺水。那么中国有海水淡化的技术吗?早就有了,中国威海市清朝北洋舰队遗址博物馆里,赫然陈列着当时的舰船海水淡化设备,这说明中国大清朝的水兵在120年前就可以喝上淡化处理的海水了。可是为什么中国至今仍旧缺水呢?答案显而易见,海水淡化的成本太高,以致经过一百多年的技术迭代都不足以跨过性价比的门槛。要知道,有些技术军用可以,但是轮到民用就行不通了,因为军队打仗不计成本,可是民用市场要和你计较成本。

更要命的是,性价比不是一个恒量指标而是一个变化无常的弹性指标,它是相对于传统技术产品的价格而言的。当石油价格涨到每桶150美元的时候,全世界雨后春笋般地冒出了很多替代石油的新能源技术产品,例如用煤提炼的甲醇、用秸秆提炼的乙醇、水裂解页岩油等等,可是只要石油价格降到每桶80美元以下,这些替代石油的技术生产企业很多都会面临破产。如果没有政府逆市场机制的补贴措施,每一次传统产品价格的骤然下跌,都会砸死一大批高科技企业

第三个障碍是知识产权保护墙。一个高新科技企业即使越过了前述两道门槛,并不意味着能顺利地活下来,它还将面临众多同类企业的摹仿竞争。摹仿者因为没有付出研发费用,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天然的成本优势,如果没有技术保护的城墙,科技创新企业在这类竞争的混战中几乎是必死无疑。尤其是那些易于分享成果而难于界定产权的软件技术,不但要防范竞争对手的摹仿,还要防范客户的免费盗版和违规越界使用,为技术保护再添难题。

保护知识产权的专利法,实际上是防得了君子防不住小人的篱笆墙,常常被轻易地绕开,为了对付那些鬼魅盗贼,许多科技创新企业不得不高薪豢养着庞大的律师队伍,四处东征西讨,常年官司不断。除了摊销产品基础研发的沉没成本之外,这些高新科技企业在拓展市场过程中付出的知识产权维护成本,甚至远远高出产品本身的生产和销售成本。

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那些赫赫有名的高科技企业,如亚马逊、谷歌、微软、英特尔、苹果、高通、OpenAI、英伟达、特斯拉、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华为、大疆、宇树科技、DeepSeek等等,只是有幸跨过了上述三道门槛后硕果仅存的佼佼者,几乎都是从市场竞争的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少数活下来的英雄,若谁用它们来证明市场机制对科学技术哺育的成果,无疑犯了个低级的错误:只见贼吃肉,不见贼挨打,纯粹属于幸存者偏差的误判。

3-6.4 军工产业的孵化器

历史上,促进科技发展的最强推动力往往来自战争。世界上最大的战争机器是美国战争部(原国防部),它不但是美国最大的国营部门,同时也是最严格的计划经济部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五角大楼在实施曼哈顿计划(第一颗原子弹研发项目)的过程中制定了一套严密的管理程序,这些理论方法之精髓,后来被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提炼出来,编写了一套《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成为全世界一百五十多个国家各个行业——包括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投资项目、非营利项目等——项目经理(PM)资质考试的范本。本人曾经是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会员,编写过一本项目管理的中文教学参考书《项目管理融会贯通》,还曾经给众多中国项目经理讲过课。项目管理的知识体系庞大而繁杂,几乎涵盖了除市场营销之外所有经济管理范畴,包括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信息沟通管理、采购供应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和集成管理,但所有范畴的管理方法都有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就是如何制定计划、实施计划、控制计划偏差、协调计划、集成计划。由此可以看出,任何一个行业的项目管理体系,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内部化的计划经济孤岛,而追根溯源,它的基础知识竟然来自世界上最大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军工部门。

由于军工部门基本不受市场经济机制的支配,因此它往往成为一个国家科技创新的孵化器。首先,军工部门追求的是威慑效果而不是经济效益,因此科技创新产品比较容易在军用领域找到应用场景,而不必承受盈利模式的压力;其次,军工部门的特点是对目标的关注度高,而对成本的敏感度低,为了实现威慑敌方的效果甚至可以不惜成本,这使得科技创新产品在初始阶段可以轻易跨过高成本和低性价比的门槛;第三,由于军工领域涉及国家安全,天生具有高强度的保密性,相对于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民法篱笆墙,军事机密的保护犹如一道密不透风的钢铁城墙,由国家机器的刑法铸就。在经济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属于民事纠纷,而在军工领域,窃取知识产权是威胁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属于刑事案件。也就是说,任何创新科技产品在军工部门的研发和应用不会受到市场机制的干扰,前面所述的市场机制三大障碍基本上不存在,这些特点等于为科技创新项目提供了一个超长的跑道,足以支持任何一架经济效益低下而成本沉重的重型飞机顺利起飞。当那些被军工行业哺育成熟的军用技术再被用来反哺民用领域时,性价比便如同牛刀杀鸡,可以轻易地跨越盈利和成本门槛,被市场接受。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军工生产发达的国家往往走在科技研发的前列。世界头号军事强国美国就一直引领着全球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它领先世界的互联网技术、通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核能源技术、生物化工技术等,当初无不是受益于军工产业的孵化。

3-6.5 释放生产力的潜能

评价一种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匹配度,不但要看它对生产力的推动力,而且还要看它对生产力的包容性。即使生产力是在它的哺育中成长起来的,当它不再能容纳基因突变的新质生产力继续扩张时,新质生产力就会力求挣脱原有生产关系的束缚,呼唤能够适应它体量的新质生产关系。如果我们刚好站在这个时间节点上,便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马克思说过:任何一种生产关系,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不会灭亡的;而更高级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生存物质条件在旧制度的胎盘里成熟之前,是不会出现的也许这段话能让我们更完整地理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数字化人工智能作为一种基因突变的新质生产力,是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孕育成长起来的,现在它显然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发达经济体已经生长成熟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框架已无法容纳它产能过剩的庞大身躯,以致它一边为社会创造极大丰富的物质财富,一边无情地夺走劳动者赖以生存的饭碗。因此,必须让这头蜕变的巨兽挣脱市场经济的胎盘,斩断产权制度——无论公有制还是私有制——的脐带,才能够拓展出可容纳它巨大体量的生产关系,让新质生产力获得彻底解放,进入一个能充分释放其潜能的发展空间。而这个发展空间正是我们前面论证过的计划经济彼岸,同时也正是我们憧憬的那个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未来社会。

马克思当年曾经设想用阶级斗争的方法,砸碎资本主义旧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新生产关系。后来,熊彼特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提出了通过技术革命实现创造性毁灭的新路径。不过,熊彼得指望的旧秩序毁灭者不是马克思寄予厚望的无产阶级,而是那些具有制度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比如像马斯克、马云、乔布斯、任正非这样具有开拓精神的创业者。今天看来,熊彼得提出的创新路径也许比阶级斗争的方法更具人性化,也更具有现实可行性。不过他预言,制度性创新是一个持续而漫长的过程,作为创造性毁灭者的企业家未必有机会看到自己破旧立新的成果,他们栽的树,看来只能给后人乘凉。

京东商城的创始人刘强东正是熊彼得推崇的制度创新型企业家典型,他的公司推出的智能机器人仓储物流系统,无人机配送快递,智能化无土栽培蔬菜等一系列技术创新项目,几乎每一步都走在熊彼得预言的创造性毁灭的路途上。作为一个栽树人,刘强东坚信自己能够亲眼看到绿树成荫的那一天,他曾预言说:共产主义也许在我们这一代就可以实现。这意味着他相信自己能够亲眼见到共产主义。

刘强东说这话的时候还不到50岁,如果他能够再活50年,就是两代人的时间。这是我听过的最乐观的预期。

《未来经济学》第三章:市场经济机制终将消亡 3.6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3月19日 09: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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