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塘、尼狮警务站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大检查





2019年4月17日中午,在巡逻过程中我警务站发现辖区内出现过期产品。随后我警务站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尼狮警务站对本辖区发达托运部(托运部是尼玛县最大的零售批发中心)的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
检查小组先到达尼玛县托运部(托运部是尼玛县最大的零售批发中心),羌塘及尼狮警务站民警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对其店的台账和食品安全进行逐一检查。发现过期饮料(主要是脉动及茶ㄫ),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法》对过期的商品进行清缴,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销毁,并责令整改,要求立即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工作日。
随后检查小组到达托运部的仓库,对仓库内的货物进行逐一检查未发现过期产品,最后我警务站通知其他警务站在本辖区对饭店商户进行重点检查,回收并统一销毁过期产品,使本辖区内群众“吃的放心,用的安心”。为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次事件并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防范了未然,我警务站以此为工作的新起点,继续将食品安全防范工作保持下去。

对零售批发中心进行检查

过期的产品

检查仓库

在辖区内对商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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