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维权遇难题 用心服务暖民心 | 区市场监管局经开所成功调解万元药酒消费纠纷
2月24日,天津消费者刘女士打来市民热线反映:她通过线上渠道,在蔡甸区某药店购买了价值1.2万元的药酒,饮用后出现过敏反应,家中还剩有十余瓶未拆封,因异地维权不便,十分焦急。
群众诉求无小事,市监担当暖民心。接到投诉后,蔡甸区市场监管局经开所工作人员刘启阳第一时间与刘女士取得联系,详细核实购买时间、产品信息、剩余数量及维权诉求,认真记录群众急难愁盼。
为有效化解纠纷,刘启阳迅速核查药店主体信息,对接药店负责人,依法依规启动消费纠纷调解程序,督促商家提供完整产品资质材料,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搭建沟通桥梁。
调解过程中,刘启阳聚焦消费者实际困难,与药店药品质量负责人沟通协商,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辖区消费环境角度出发,劝导药店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妥善处理未拆封产品退货事宜。经过耐心沟通、反复协调,商家最终认可其合理诉求,同意为刘女士办理退货。
本以为事情顺利结束,新的小插曲又出现了:货物寄出后,刘女士因暂时无法联系上商家对接人员,一度担心受骗,情绪十分焦虑。刘启阳一边耐心安抚缓解刘女士焦虑情绪;一边积极联系商家核实退货进度,确认流程正常推进后,第一时间向刘女士反馈情况,让她吃下“定心丸”。
3月7日,刘女士顺利收到7200元退款,困扰多日的维权难题得到圆满解决。她特意致电市民热线,对蔡甸区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负责、用心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这只是我日常处理投诉工作中的一件小事”刘启阳事后谦虚地说。正是这种把群众“小事”当作“大事”办的工作态度,才把群众的“烦心事”变成了“暖心事”。
一张投诉转办单,一头连着群众期盼,一头连着市监担当。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蔡甸市场监管局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从一件消费维权小事做起,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实干实效守护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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