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免罚清单 以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2026年《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工作部署,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于3月19日正式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参考清单》。此举旨在通过柔性执法为市场主体减负,进一步激发文化市场活力,全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该免罚清单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制定,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的轻微违法情形作出具体规定。适用免罚需同时满足“危害后果轻微或无危害”“及时改正”“初次违法”三大条件,并明确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欺诈消费者等严重违法行为绝不适用免罚。清单的出台为执法提供了清晰指引,既坚守法律底线,又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与法治建设同步推进。
需要强调的是,“免罚”不等于“免责”。执法部门在适用免罚时,必须严格履行立案、调查、整改复查等法定程序,并通过批评教育、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免罚清单的出台,是辽宁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执法方式的生动实践。它将有效降低文化市场主体的违法风险,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宽松、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据悉,该免罚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执法实践动态调整,确保始终与法治建设和市场需求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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