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提供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线索给予奖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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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提供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线索给予奖励的公告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提供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线索给予奖励的公告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提供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线索给予奖励的公告

为规范我县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强化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切实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我局决定对提供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线索的人员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提供网络餐饮单位违法线索的外卖送餐人员、消费者等。

、线索征集范围

反映网络餐饮入网商户食品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本公告予以一次性奖励:

(一)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证)经营,或疑似超范围经营;

(二)营业执照、许可证、备案证信息与平台公示的信息不符,公示的地址与取餐地址不符;

(三)加工制作的环境卫生脏乱,无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

(四)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五)疑似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食品原料;

(四)虚假宣传(公示的餐品与实际的严重不一致等);

(七)配送的食品未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实现一次性拆封无法恢复);

(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线索提供要求

鼓励优先使用“随手拍”反映外卖商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要求照片清楚、位置精准,问题要清晰,应当按照相关格式和时限要求上传信息,包括店名、地点、问题描述,同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四、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515-82338315(工作日)、0515-82351022(节假日);

2.来人、来信举报: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 8 号),邮编 224300;

3.“随手拍”举报: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填写相关信息,实现方便快捷举报。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提供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线索给予奖励的公告

五、奖励遵循的原则

(一)对同一商家的同一违法行为奖励第一时间反映人;

(二)同一人员就同一线索重复反映,不予重复奖励;

(三)最终认定的事实与反映事项完全不一致的,不予奖励;最终认定的事实与反映事项部分一致的,只计算相一致部分的奖励金额。

六、奖励方式:

1.经查属于一般性违规(如卫生不规范、人员操作不当等),但未达到立案处罚程度的,每条有效线索奖励20-50元。

2.对征集到的违法线索,经查属实并予以行政处罚的,每条奖励100—200元。

3.每个身份证号每天累积奖励最多不超过300元,每月最多不超过500元。

4.有奖线索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七、权益保护

我局实行严格保密制度,不会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者身份、反映内容和奖励等信息。

反映人应对所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冒领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提供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线索给予奖励的公告
供稿:食品安全协调科
审核:办公室
发布:何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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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3月19日 2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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