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在行动:市市场监管局约谈两家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


“3·15”在行动:市市场监管局约谈两家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

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电动自行车租赁的违法问题,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刻开展行动,约谈丹东地区现存两电动自行车租赁单位负责人要求有关平台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督促经营者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依法合规经营。

来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场和网络监督管理科、认证监管科编辑:关宇 
校对:李益先
审核: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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