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扩散!兴文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重要公告!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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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扩散!兴文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重要公告!事关……

转发扩散!兴文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重要公告!事关……

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压实网络第三方平台与入网餐饮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兴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在全县集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2026年3月至12月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入网审核、公示等管理义务,允许无证、超范围或“幽灵外卖”入驻,未公示商户资质及食品安全信息等情况。

(二)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违法:包括但不限于无证经营,伪造、租借资质或一证多用,超范围经营高风险食品,无实体店或地址与证照不符等情况。

(三)原料与加工过程违法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问题原料、来源不明肉品或掺假掺杂,非法添加物,加工环境脏乱差、交叉污染及操作不规范等情况。

(四)人员与配送环节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餐食包装不合格,食品变质、混有异物或不洁等情况。

(五)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反映渠道

(一)受理电话:12315、12345或0831-8822315。

(二)来信来访举报:可将举报材料邮寄至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股),或在工作日前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现场举报。

(三)网络举报方式: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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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举报人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及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核实调查。

(三)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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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文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小烊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3月20日 16: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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