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切实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线,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日起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诚邀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登记证》或经营资质未在有效期内、无实体经营门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通过借用、冒用、伪造他人证照及经营场所与许可资质载明的场所不符;
(二)平台店铺页面展示的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与实际不一致,或者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不一致;线上公示的菜品名称、原料等信息与线下情况不一致;
(三)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其平台店铺页面显著位置未设置“无堂食”标识;
(四)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采购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的食品及原料;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五)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如以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等;
(六)加工操作区环境脏乱差,存在严重卫生问题,包括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落,未按规定配备病媒生物防治设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在食品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清洗消毒不规范等问题,存在危害餐饮食品安全的隐患;或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等;
(七)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经营场所卫生环境不达标,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不到位,场所内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配送食品的容器受到污染,没有定期清洗消毒;存在食品浪费现象严重等;
(八)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第三方机构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资质,或者应履行而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
(九)网络餐饮监管人员存在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等履职不到位问题线索;
(十)其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三、线索受理方式
1.线索举报专线:0953-6020711(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2.书面材料寄送:盐池县花马池镇鼓楼北路27号,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邮编:751500;
3.邮箱举报投递:yanchishianban@163.com;
4.来访举报:盐池县花马池镇鼓楼北路27号,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举报要求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对匿名举报的,需提供有效方式以便核查。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二)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依法处置。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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