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开展“多学科诊疗费”等多项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诊疗服务水平,更好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根据《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医保〔2021〕9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开展“多学科诊疗费”“床位费(单人间)”“高通量基因测序”“抗缪勒氏管激素(AMH)测定”等实施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医院自主定价,我院遵循公平诚信合理原则,经过成本测算,现将拟开展的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根据政策文件规定,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全自费项目,由患者自愿选择接受诊疗服务,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院财务科提出,电话0663-8841756。
特此公示。
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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