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市监食检发〔202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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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市监食检发〔2026〕20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市监食检发〔2026〕20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52批次样品,检出43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壮美耘田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广西壮美耘田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本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糕,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淼蔬旭味食品(经营者为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食汇一族食品经营部)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绿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脱水黄瓜片,其中亮蓝检验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绿宝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脱水黄瓜片是被抽样单位从兴化市悦发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大包装产品后,自行分装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对外售卖的。

(三)帆百味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泰安市悠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泰安市悠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销的黄瓜片,其中亮蓝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周到哥食品(经营者为河北省沧州静美商贸有限公司)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北周到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去皮去核枣,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利恒迈乐购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双庆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甜酸茶(即食谷物冲调粉),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每日鲜蔬(哈尔滨秦家店)(经营者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品森干调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山奈,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嘉隆鑫干货批发行(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嘉隆鑫干货批发行)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白云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老地摊烧烤(经营者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老地摊砂锅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水煮花生(自制),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小哥买菜(黄田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曹雄郎蔬菜档)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干货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尚元祥滋补养生(经营者为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箐岚电子商务商行)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茸丰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伏湿膏,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金油条(本溪路店)(经营者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袁照亮面食店)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奇思妙想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标称越南蜂蜜股份有限公司(原产国:越南)生产的八仙果(蜜饯),其中柠檬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安心菜场(酒仙桥店)(经营者为北京菊敏商贸店)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山奈,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老桥头肥肠粉(经营者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大柠萌手工肥肠粉店)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手工酸辣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大谷仓(马栏山店)(经营者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邹志毅蔬菜店)在京东到家(手机APP)销售的干散装山药片,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唐记生鲜水产商行(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唐记生鲜水产商行)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绿度山庄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柒小时食品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佳乐食品厂生产的冬瓜糖(水果制品),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润月美味坊(经营者为海南省海口龙华闰于轩食品商行)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揭阳市揭阳县新百味食品厂生产的酵素梅(凉果类),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新百味食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广东省揭阳市无该批次标称生产企业揭阳县新百味食品厂的登记注册信息,有揭西县新百味食品厂登记注册信息。经现场检查,揭西县新百味食品厂未生产销售过该批次不合格产品。

(十九)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小白美美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深圳市秀客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Malatya Pazari杏干(原产国:土耳其),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only tree点燃专卖店[经营者为广东省点燃健康管理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点燃健康管理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卡维营养食品科技(佛山)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果蔬汁饮料,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康乐健滋补堂(经营者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向荣百货贸易商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诚润食品(安徽)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元浓缩西梅汁,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酱香台湾(经营者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可尔必思副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平潭品泰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久品香食品有限公司(原产地:中国台湾)生产的大溪豆干(素沙茶风味),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越南零食小铺子(经营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尚永利商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大眼喵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中国分销的、VINAPIA食品股份公司(原产国:越南)生产的大眼喵榴莲饼,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杞县蒜之乡店(经营者为河南省开封市杞县益茂农副产品网店)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开封市杞县昆红酱菜加工厂生产的糖蒜,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益鲜梵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省亳州市冠集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谯兴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水,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浪仔家餐饮店自行消毒的杯子(复用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胡弦小吃店自行消毒的碗(复用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醋柳山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山西宝芝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西醋柳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西宝芝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棘原浆,其中霉菌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九)脱骨侠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星思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马鞍山马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酸甜辣无骨鸡爪,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瓦寨掌柜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云南省昆明红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云南省昆明冲佤辣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佤味鸡爪,其中大肠菌群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一)奥迈高超棒专卖店(经营者为山东省枣庄超棒商贸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珍乐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奇亚籽坚果藕粉,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二)Sweetycube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省贝弗利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贝弗利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本草怡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伏湿膏,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十三)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开发区东区婴儿爱孕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深圳前海北辰恒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日照长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干水果酸奶溶豆水果原味(方便食品),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十四)正宗大铁锅·龙虾·烧烤(经营者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祺运人家炖菜馆)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炭火烤羊腿一条(自制),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五)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一榄情深农产品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白岩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油茶籽油,其中苯并[a]芘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六)福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厦门万象城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宁波勋祖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TTC SIAM DRINKING WATER CO.,LTD.(原产国:泰国)生产的HELLO KITTY饮用天然矿泉水,其中溴酸盐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七)北京龙运泰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永嘉商贸有限公司进口的爱利地糖酥饼(糕点)(原产国:意大利),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八)旺泉调味品(经营者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乐鼎太百货行)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焦作市旺泉食品酿造厂生产的老酱油,其中全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氨基酸态氮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十九)广东省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番禺何医大药房销售的、标称国药(陕西)中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省西安佳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左旋肉碱参精营养粉特殊膳食,其中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十)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萌潮贝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奇鹤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武汉森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益+B族营养液态包,其中叶酸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十一)广东逸方药业有限公司东莞晶华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福德特医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山东腾贵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叶维他®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活性叶酸多种维生素片,其中维生素C、维生素D、泛酸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维生素B1、维生素B12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十二)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摩恩母婴生活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兆锦(宁波)进口食品有限公司进口的澳特力®强化钙饮品(运动营养食品)(原产国:新西兰),其中维生素D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十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碰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瑞之德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健贝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茯苓鸡内金特膳饮,其中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河南健贝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山楂茯苓鸡内金特膳饮实际是山东瑞之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至呼和浩特市碰碰商贸有限公司的。

特此通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3月16日

    相关附件(阅读原文可下载)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附件2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5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6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7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8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9 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0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2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一、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糕点、新型豆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水果干类、伏湿膏类方便食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其他饮料、果蔬汁(浆)饮料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果蔬汁(浆)饮料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绿豆冰糕”产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脱皮绿豆 黄油 海藻糖 再无其他”。“椰子水”产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0防腐剂”。糕点、进口新型豆制品、水果干类、伏湿膏类方便食品、其他饮料、果蔬汁(浆)饮料中山梨酸及其钾盐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二、亮蓝

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属于水溶性非偶氮类合成着色剂,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亮蓝应按照标准使用,长期摄入亮蓝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干制蔬菜中不得使用亮蓝。干制蔬菜中检出亮蓝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

三、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为0.2g/kg,香辛料及粉(八角除外)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蜜饯中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为0.35g/kg。干制蔬菜、香辛料及粉、蜜饯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四、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冲调谷物制品中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五、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花生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花生制品(自制)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经营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话化类蜜饯中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为8.0g/kg。话化类蜜饯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者违规添加以改善口感;也可能是外购的原料带入;还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

七、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最大限量值为2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最大限量值为100mg/kg。粉丝粉条(自制)、油饼油条(自制)中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经营者在加工过程中未控制好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八、柠檬黄

柠檬黄又名食用黄色4号,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柠檬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肝脏等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蜜饯中柠檬黄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蜜饯中柠檬黄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

九、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腌渍的蔬菜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十、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中规定,果蔬汁(浆)、其他饮料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2CFU/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安徽本草怡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方便冲调制品》(Q/BCYT 0009S—2024)中规定,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果蔬汁(浆)、其他饮料、酱卤肉制品、伏湿膏类方便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十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反映食品卫生质量以及提示生产加工环境潜在微生物风险的指示性指标,食品或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等)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消毒餐(饮)具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会直接污染接触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的大肠菌群限量为不得检出/50cm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结果超过10CFU/g。消毒餐(饮)具、酱卤肉制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消毒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可能是消毒工艺不彻底导致的;也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还可能与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十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被广泛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消毒餐(饮)具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餐具清洗消毒过程中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过量,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限量为不得检出/100cm2。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最终残留在餐(饮)具中。

十三、霉菌

霉菌是评价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中规定,果蔬汁(浆)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0CFU/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霉菌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50CFU/g。果蔬汁(浆)、冲调谷物制品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十四、铅(以Pb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日照长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其他方便食品》(Q/CR 0005S—2024)中规定,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肉制品(畜禽内脏制品除外)中铅(以Pb计)最大限量值为0.3mg/kg。溶豆类方便食品、熏烧烤肉类(自制)中铅(以Pb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铅含量较高;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十五、苯并[a]芘

苯并[a]芘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化合物的一种,化学性质较稳定,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的最大限量值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对原料反复烘烤或蒸炒时,高温导致苯并[a]芘含量上升;也可能是加工过程中接触润滑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浸提溶剂等造成污染。

十六、溴酸盐

溴酸盐,一般在水中不存在,当水源水含有溴化物,并经臭氧消毒时,可产生无机消毒副产物溴酸盐,它是矿泉水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产的副产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中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最大限量值为0.01mg/L。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杀菌工艺不达标,导致消毒副产物溴酸盐含量超标。

十七、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十八、全氮(以氮计)

全氮是酱油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酱油中蛋白质、氨基酸、肽等含量的高低。全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风味。《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三级酱油全氮(以氮计)≥0.70g/100mL。酱油中全氮(以氮计)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环节质量把关不严;也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如酿造周期未达要求;还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涉嫌掺假。

十九、氨基酸态氮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鲜味越浓,反映酱油的质量越好。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中氨基酸态氮≥0.4g/100mL。“老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标签标示要求“氨基酸态氮≥0.4g/100mL”。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环节质量把关不严;也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如酿造周期未达要求;还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以次充好。

二十、硒

硒是人体生命过程中所必需的微量元素,具有抗氧化、增强免疫力、促进生长等作用。硒缺乏可能会使机体免疫能力下降,导致抵抗力差、多病、厌食等,还可能诱发大骨节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硒含量(以每日计)应在7.5—52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硒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一、叶酸

叶酸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叶酸缺乏可能会导致贫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叶酸含量(以每日计)应在60—260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叶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二、维生素C

维生素C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在人体代谢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维生素C缺乏会影响人体正常生理功能,长期严重缺乏可能导致坏血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C含量(以每日计)应在60—23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C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三、维生素D

维生素D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可以维持血浆钙和磷的水平稳定,满足骨骼矿物质化、肌肉收缩、神经传导及细胞的基本功能。维生素D缺乏可能导致钙的吸收利用降低,出现佝偻病、骨软化症及骨质疏松等问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以每日计)应在3—10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5—10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四、泛酸

泛酸又称维生素B5,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可以构成辅酶A和酰基载体蛋白,在人体代谢中发挥作用。泛酸缺乏可能会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疲倦无力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泛酸含量(以每日计)应在2.8—12.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泛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五、维生素B1

维生素B1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能够参与人体内能量代谢,对维持神经、肌肉特别是心肌正常功能方面有重要作用。维生素B1缺乏容易导致人体产生疲劳、食欲不振,还可能引起脚气病等神经-血管系统损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6—2.8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六、维生素B12

维生素B12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主要以辅酶的形式存在并参与体内生化反应。维生素B12缺乏可能引起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神经系统损害、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还可能影响叶酸代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B12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3—4.8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B12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七、钠

    钠是人体必需的常量元素,钠离子在体内有助于维持渗透压和酸碱平衡,协助生理功能正常运作。钠缺乏可能会导致食欲减退、倦怠、恶心呕吐、血压降低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没有特别添加钠营养素的运动营养食品中钠的最大含量(以每日计)为1600m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钠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图片来源:创客贴会员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市监食检发〔202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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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3月21日 14: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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