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线索征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委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坚决纠治市场监管领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执法乱象,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久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及市场主体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受理线索;本次专项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5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重点征集久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所属执法人员,在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以下违规违法、不规范执法问题线索: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未履行法定协作手续、未按规定报备,或在管辖争议未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市场监管执法检查、案件查办等活动;
异地执法中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违规对市场主体财产、经营场所采取强制措施;
违规争抢外地案件管辖权,采取不正当手段将外地违法案件纳入本地管辖查办等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
行政执法工作与经济利益、罚没收入直接或变相挂钩,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任务;
为追求罚没收入,选择性执法、只查有收益案件,对无罚没收益的监管事项推诿扯皮;
以罚代管、重罚轻管,只实施罚款处罚,不督促整改违法行为、不履行后续监管职责。
(三)乱罚款问题
无法定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事项,或超出法定处罚幅度、范围随意实施罚款;
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违规实施罚款,违反法定罚款程序,不出具正规罚款票据;
对已过追责时效、情节轻微且及时整改的违法行为违规罚款,随意顶格罚款、过度处罚;
拒不执行国家及省州取消、停征、减免罚款事项的相关规定,变相设置罚款门槛。
(四)乱检查问题
无法定依据、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执法检查,无执法资格人员实施检查;
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任性检查,频繁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违反涉企检查相关规定,擅自提高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以观摩、调研等名义变相开展执法检查。
(五)乱查封问题
无合法依据、违反法定程序,违规查封市场主体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财物;
查封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财物,重复查封已被其他机关依法查封的物品;
超法定期限查封,符合解封条件拒不及时解封,违规使用、损毁查封财物,不妥善保管查封物品。
(六)其他违规执法及作风问题
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利用执法职权谋取私利;
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偏袒包庇;
执法不作为、慢作为,该立案不立案、压案不查,对群众和市场主体诉求推诿扯皮;
执法态度生硬、简单粗暴,不文明执法,侵害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广大群众、市场主体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电子邮箱等方式,实名或匿名反映问题线索,提倡实名反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反馈。
(一)举报电话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固定电话:0975-8331031(久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投诉举报热线:12315
(二)电子邮箱
glgsjz@126.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久治县智青松多镇长江路126号)
四、线索受理须知
线索真实性要求:反映人应当如实提供问题线索,对线索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之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不予受理范围:无明确被反映对象、无具体违法事实的线索;已进入纪检监察、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或已被相关部门受理办结的问题;不属于市场监管执法职责范围的事项,不予受理。
线索核查处置:对收到的有效线索,我局将逐一登记建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对查实的违规执法问题坚决从严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并适时通报典型案例。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积极监督、如实反映,共同推动久治县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环境持续优化,全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便民利企的市场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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