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二)

六、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陈某会等人侵犯“Dyson”“PHILIPS”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递】
2025年3月和9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权利人提供的线索,组织深圳市、东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位于深圳、东莞的6个生产销售假冒“Dyson”“PHILIPS”注册商标的吸尘器、美发器、电吹风机等商品的窝点进行检查。两次行动共发现标有“Dyson”“PHILIPS”标识的电吹风机、美发器、吸尘器等侵权商品5400余件,标有“dyson”标识的电吹风机成品760余套、美发电热棒成品80余套,货值1920万元。经查,陈某会等人在未取得“Dyson”“PHILIPS”等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加工带有“Dyson”“PHILIPS”标识的产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本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已刑拘3人。
【典型意义】
本案是广东省落实守护品牌政企协作机制,加强行刑衔接,深挖制售源头、追踪溯源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成功案例之一。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来,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品牌企业沟通,调动其维权积极性,积极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商品辨认中的作用。本案就是通过权利人提供的精准线索,从源头彻底捣毁制假售假产业链条,成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违法当事人受到法律的严惩。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包某雨团伙侵犯“Lululemon”“
”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览】
2025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开展突击执法行动,现场查获涉嫌假冒“Lululemon”“
”等注册商标的服装共计5105件。经查,自2024年3月起,包某雨与易某、黄某等4人合谋,通过网络渠道订购侵权假冒服装,并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开设5个网络店铺,用于对外销售上述侵权产品。经相关商标权利人鉴定,现场查获的侵权服装货值金额达499.49万元。另查明,该团伙已通过网店累计销售侵权服装9000余件,违法经营总额共计1495.27万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且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执法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当事人已被提起公诉。
【典型意义】
本案中,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前期深入摸排,做好预案准备,并协调公安机关在行动当天提前介入。执法人员根据执法调查所掌握的信息,重点对当事人电脑进行取证,第一时间锁定网络店铺等重要信息,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保障了案件顺利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八、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服饰经营部等侵犯“GUCCI”“LV”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案件速览】
2024年以来,据解放碑商圈商场主办方及部分品牌经营者反映,该商圈部分楼宇内存在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在整合权利人举报与渝中区公安分局共享线索的基础上,经深入研判,联合解放碑CBD管委会、渝中区公安分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渝中区解放碑商圈楼宇中渝中区某服饰经营部、吴某某等5家隐蔽经营场所实施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大量带有“GUCCI”“LV”“PRADA”“Burberry”“CHANEL”“HERMES”“DIOR”等国际知名品牌标识的服饰、箱包等商品682件,经权利人现场辨认均为侵权商品。执法人员随即依法扣押上述侵权商品。
【处理结果】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5家当事人在楼宇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系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共计没收侵权商品682件,罚没款56.43万元。
【典型意义】
该系列案件中,涉案商家采取了高度隐蔽的经营模式,通过“羊儿客”在商圈拉客引流,采取“关门经营、监控放哨”的新型违法经营模式,规避执法监管。渝中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公安前置控场、市场监管跟进调查、权利人技术支撑的快速联动模式,破解隐蔽空间执法难题,为查处隐蔽空间侵权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九、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贵州龙威供应链有限公司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览】
2025年3月,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举报,反映贵州龙威供应链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接到举报后,铜仁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联合德江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的成品仓查获假冒“
”“
”等注册商标标志的运动鞋共计7821双。经初步核算,涉案金额达394余万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执法机关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典型意义】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同步介入、联合调查,体现了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与刑事司法保护的优势互补与无缝衔接。案件的严厉查处,展现了我国对国内外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的鲜明立场。通过对生产源头精准打击,有效遏制了侵权假冒商品流入市场,净化了市场环境。
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陈某侵犯“现代”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览】
2025年7月22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线索,对陈某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标有“现代”商标标识的刹车片、火花塞、空气滤芯以及标贴、外包装盒一批,共计134个种类、8550件。上述商品标识标注不完整、不清晰,厂名厂址、合格证明不规范、不齐全,当事人也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商标权利人辨认,该批配件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起购进假冒的现代、起亚汽车配件在乌鲁木齐市汽配城进行销售,货值金额达158万余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本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嫌疑人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典型意义】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日常监管主动发现线索,迅速行动,查获大量假冒品牌配件,有效阻止了安全隐患产品流入市场。同时,案件因涉案金额巨大,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充分体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对不法经营者形成有力震慑,警示广大经营者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维护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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