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市场主体文明诚信经营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市场主体朋友们:
市委、市政府已吹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锋号,这既是提升城市品质的攻坚战,更是惠及千家万户、赋能各类市场主体的民生工程。每一次诚信经营、每一次暖心服务,都是展现酒泉形象的“微窗口”、传递城市文明的“金名片”,更是文明城市最厚重、最鲜明的底色。在此,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广大市场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守法律,做合法经营的示范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请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规范经营。严把商品准入关口,全面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欺行霸市,不开展不正当竞争。自觉接受监管部门与社会各界监督,让依法经营成为不可逾越的从业底线。
二、重诚信,做放心消费的守护者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请秉持公平交易、诚信守约原则,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哄抬物价、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缺斤短两等失信行为。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清晰公示商品与服务价格,规范各类促销行为,不设置消费陷阱。按规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做到秤平斗满、童叟无欺。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主动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用诚信口碑擦亮酒泉“信用之城”金字招牌。
三、讲文明,做城市形象的维护者
文明见于细节,服务彰显素养。每一位经营者都是酒泉的文明代言人。请主动融入创城大局,保持经营场所整洁有序,不乱堆乱放、不占道经营、不乱贴乱画。在经营服务中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得体、礼貌待客,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快速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做到有诉必应、有诺必践、有责必担。餐饮单位要深化“文明餐桌”行动,主动推广“小份菜”“半份菜”,规范提供打包服务,让“光盘行动”成为社会新风尚;集贸市场要全力整治“脏乱差”,打造“洁净美”规范环境,让市民的“菜篮子”拎得更放心、更舒心。
四、优服务,做暖心营商的践行者
优质服务是市场繁荣的基石,更是文明城市的温度。请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改善消费体验,用贴心、细心、耐心的服务赢得群众认可。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杜绝非法收集、泄露、出售与滥用个人信息行为。依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店”“诚信经营户”,以优质服务树形象、以暖心举措赢口碑,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市场主体朋友们,酒泉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创城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您的每一次诚信交易,都是在为酒泉增光;您的每一次文明举动,都是在为家乡添彩;您的每一次优质服务,都是在为城市加分。多一份诚信,酒泉就多一份底气;多一份文明,酒泉就多一份温暖;多一份服务,酒泉就多一份魅力。
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用诚信经营铸就市场品质,用文明服务点亮城市窗口,用优质营商助力高质量发展。为酒泉市如期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全部力量!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来 源: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拟稿人: 王丹丹
初 审: 曾 妍
复 审: 王致华
终 审: 李敬堂
编 辑: 高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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