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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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我县辖区内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监督,积极反映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我局将依法依规及时核查处置,共同营造县域内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外卖平台即第三方平台问题

1.审查不严问题:未对入网餐饮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资质,未履行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等义务。

2.信息公示不全问题:未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或未及时更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证照资质、门店、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对不提供堂食服务、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家虚假标注“堂食”“明厨亮灶”标识等情形。

3.食安封签等问题:对配送的网络餐饮外卖食品未督促加贴食安封签或者使用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进行封装。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问题

1.证照资质问题:无证无照、证照过期及伪造、涂改、租借、冒用他人资质证书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不一致,无实体经营门店的“幽灵外卖”等违法违规行为;

2.超范围经营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问题;

3.环境卫生问题:后厨加工操作区环境脏乱差,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不到位,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设施设备未按要求清洗维护等问题;

4.食材采购问题。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食品。如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如以鸡肉、鸭肉冒充牛羊肉等掺杂掺假行为;

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问题: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或健康证明过期、使用虚假健康证明等问题;

6.餐饮食品浪费问题:未落实反餐饮浪费要求,诱导超量点餐,未提供适量用餐选择;

7.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网络餐饮服务行为。

三、举报要求

一是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违法事实(如时间、地点、行为等);二是需提供能够证明违法事实的关键证据(如实物、照片、视频、订单记录、支付凭证等),以便于核查。三是举报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信息;四是所举报的线索应为市场监管部门尚未掌握的。我局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全国12315或12345热线,或0933-2521212;

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进行举报;

来信来函举报:邮寄至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743400;邮寄地址:静宁县城北环路51号),信封注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索”;

现场举报:前往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场反映;

其他渠道:通过其他合法有效的途径进行举报。

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来源:静宁门户网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3月23日 22: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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