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
为进一步加强肉制品质量监管,着力解决肉制品制假售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
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内容
(一)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肉制品。
(三)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加工肉制品。
(四)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
(五)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
(六)销售过期、变质肉制品或篡改肉制品生产日期。
(七)入网肉制品生产经营者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标识不一致。
(八)其他涉及肉制品安全的问题线索。
三、征集方式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12345,0931-8256131,0931-8256137
现场、邮寄举报地址:兰州新区商务中心三号楼5楼5007室、5012室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分局
举报电话:0931-8257540
现场、邮寄举报地址:兰州新区企业服务中心10楼1016室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
举报电话:0931-8253231
现场、邮寄举报地址:兰州新区项目建设中心6楼613室
四、征集说明
(一)可通过实名或匿名,采取电话、邮寄等方式进行举报,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
(二)为提升线索核查效率,请尽可能提供较为详实的线索,线索应包括被举报对象的名称、详细地址、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主要情况等关键信息。
(三)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征集活动,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并依法核查处置相关违法线索,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肉制品市场秩序。
来源丨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