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成品油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各成品油经销单位:
为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现就成品油价格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禁止存在以下行为:
严禁突破国家公布的最高零售价;
严禁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哄抬成品油价格;
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成品油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成品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严禁短缺数量、变相涨价,提前或推迟调价,超过正常库存水平囤积居奇,捂售惜售,无故停售、限制加油、变相拒售,故意制造或加剧市场供应紧张氛围,趁机哄抬成品油价格,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禁价格欺诈。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油价、服务项目等信息,标示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不得履行价格承诺或使用欺骗性价格表示诱导消费。
各相关经销企业要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落实整改,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将公开曝光,并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目录,记入信用档案;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各成品油经销单位务必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秩序。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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