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6年清明、“三月三”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有关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2026年凭祥市清明、“三月三”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销售殡葬用品应当用价目表、公示牌、电子屏等方式,在显著位置清晰标示商品名称、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新。提供殡葬服务的经营主体,特别是提供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等新型服务方式的,应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服务内容等,严格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标准提供服务。不得借清明、“三月三”期间供需变化之机大幅哄抬价格,不得与其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变相强制销售丧葬用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不得限制丧属自带合规丧葬用品。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与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或超标准收费。
三、宾馆酒店、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落实收费公示责任,不得实施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价外加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在第三方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餐饮等订单生效后,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并告知消费者。
四、景区景点、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公示门票价格、优惠减免政策、游览项目收费标准及另行收费项目清单。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和政策执行;执行市场调节价的,明码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晰醒目,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通过“园中园”等方式变相涨价,不得捆绑销售、强制服务;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应规范明码标价。
五、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应在入口处、收费岗亭等显著位置,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公示停车收费标准。公示内容需明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长、封顶价及投诉电话等信息;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和政策执行;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公示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将高度关注清明、“三月三”期间全市有关经营者和相关单位的经营行为,加强对宾馆酒店、餐饮住宿行业和殡葬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凭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图/文:梁嘉忻
编 辑:苏 宸
一 审:韦眉眉
二 审:许明珍
三 审:黄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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