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建厅:公布六起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为深化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建筑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经营,现将我省六起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基本情况:福建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一期)—下埭村工程投标时,存在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存储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行为。
经莆田市荔城区住建局调查取证,证实福建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莆田市荔城区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福建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基本情况:在德化县**片区学校项目(幼儿园)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福建*宁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由黄*、洪*实际控制,黄*组织庄*代上述4家公司报名,林*统一缴纳投标保函费、保证金、工程保险费用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福建泉州市*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禹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分别允许黄*以自己公司的名义投标,违反了《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德化县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参与串通投标的4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并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对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的11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基本情况:在平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中,评标专家林*州、吴*文、张*金、陈*、陈*伟在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职,造成对一名投标人评分有误,影响了评标结果。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认定评标专家林*州、吴*文、张*金、陈*、陈*伟在评标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根据《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和考评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上述专家在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上给予不良行为记10分处罚。
基本情况:建设单位福建省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将未单独立项的外墙涂料工程发包给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福清市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对福建省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行政处罚。
基本情况:武平县*工程建设项目由福建*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监理,在监理过程中,福建*建设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指派相应人员廖*等4人到施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实际是由朱*个人承担现场工程监理业务,施工单位相关内业资料和进度款申请及中间往来资料等均由朱*代廖*签字,涉嫌允许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武平县住建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及第七十三条规定,对福建*建设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基本情况:漳州*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将漳州市**水厂扩建工程(一期)—水厂工程(土建部分)项目桩基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徐*个人施工。该行为属于《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分包情形,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2024年1月3日,漳州市芗城区住建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规定,对漳州*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汤*作出行政处罚。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应当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规范市场行为,诚信守法,严禁从事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及时将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扣分(已纳入评价的除外)。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多措并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做好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规范承发包行为,加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建设单位违法招标、发包,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评标专家不严格履行评标职责等违法违规行为。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了解更多详情!

来源 | 福建省住建厅

● 福建省个私协会建筑和机电专委会召开年度工作计划专家座谈会
● 福建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建筑和机电专委会成立大会在榕顺利召开
● 宁德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政策研究座谈会召开
特别提示:凡本微信公众平台标明“转自”或“来源”的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平台所有,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所公众号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微信后台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非常感谢!
福建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法律服务专委会简介
福建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省个私协)法律服务专委会,是为省个私协会员及相关企业(个人)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在省个私协的指导下,以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宗旨,帮助企业全面构建风险防范体系,防止重大违法事件的发生;解答会员和民营企业相关咨询,预防经营管理风险,助力会员企业发展;按协会章程规定发展会员,组织会员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制定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发展规划;联合各级媒体为会员进行宣传报道,树立正面形象,面向会员和民营企业举办关于法律法规知识及政策的宣传与解读、民营企业管理的讲座和培训等活动,增强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全省省个私协会员单位和企业家提供高质量高效法律服务和保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