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清洗消毒复用餐饮具管理的提示





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行为,有效防控食源性疾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现就加强我县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清洗消毒复用餐饮具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1.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健全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2.洗消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开展培训。
3.严禁复用一次性餐饮具、严禁使用未经消毒餐饮具。
二、配齐规范设施设备
1.设置独立专用洗消区域,做到分区、分池、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2.配备三口专用水池、热力消毒设备、密闭保洁柜,设备正常运行。
3.使用合规、在保质期内的洗涤剂、消毒剂。
三、严格执行“五步法”操作
一刮(去除残渣)→二洗(洗涤剂清洗)→三冲(流动水冲净)→四消(热力优先)→五保(密闭保洁)
四、推荐消毒方式
1.煮沸/蒸汽:100℃,保持10分钟以上
2.红外线消毒柜:≥120℃,保持15分钟以上
五、严防二次污染
1.消毒后餐具立即放入密闭保洁柜,倒置存放,不混放杂物。
2.已消毒、未消毒餐具分开存放。
3.不使用抹布擦拭消毒后餐具。
六、规范台账与自查
1.建立餐饮具消毒台账,记录消毒时间、方式、人员、浓度等,留存不少于6个月。
2.每日自查洗消情况,留存整改记录。
七、执法提示
市场监管部门将常态化检查。对设施不全、不规范消毒、无台账、从业人员无证上岗、餐具不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责令停业、吊销证照。
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3月24日
稿件来源:食品生产与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 王希越
编辑:宫晓凡
一审:王希越
二审:魏千千
三审:王 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