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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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守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3号,202661日施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1231

二、整治对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

三、整治重点

(一)聚焦“幽灵外卖”问题。重点整治外卖平台未按规定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资质核验和登记;未按规定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资质等信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公示虚假经营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聚焦无堂食外卖经营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无堂食外卖经营者在平台公示的主体资质不实;经营地址、门店照片与实际情况不符;经营场所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聚焦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问题。重点整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后厨卫生脏乱差;食材储存生熟、荤素混放,加工制作工具、容器混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三防”设施缺失或不能正常使用;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工作衣帽穿戴不规范等问题。

四、重点措施

(一)建立线上监测机制。依托平台技术支撑,开展平台线上监测,定期对入网经营者实施全覆盖巡查,重点核验证照有效期、经营环境及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严查信息公示落实情况。强化问题处置督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采取下架、暂停服务、限期整改等措施,构建形成巡查—处置—整改—复查—复核—复盘全链条监管闭环。

(二)开展线下排查治理。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制作环境卫生、“三防”设施运行维护等情况;核查是否使用合规容器、包装材料且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督促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展示。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督促平台采取限流、暂停服务、下架店铺等措施。

(三)开展靶向监督抽检。聚焦高风险食品品种和投诉举报集中问题,对网络餐饮食品开展专项抽检,重点抽检无堂食外卖、网红店及既往抽检不合格经营主体。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及时开展核查处置。

(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资质审核、信息公示、日常巡查、问题处置、食品安全报告等主体责任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使用虚假资质、环境卫生脏乱差、使用不合格原料、未落实餐食封签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查重处。

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的,依法采取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主动规范经营行为,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二)强化协同监管。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三)强化社会共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媒体、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监督。持续发挥外卖骑手送餐过程近距离监督优势,通过随手拍、电话举报等方式,及时上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发布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营造企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监管、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氛围。

(四)引导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发现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323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3月25日 11: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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