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国际和国家标准化项目省级梯次培育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国际和国家标准化项目省级梯次培育工作的通知
鲁市监便函〔2026〕15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标准引领、提升国际化水平等部署,推动地方标准化工作重心向组织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转变,充分发挥标准在支撑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国际和国家标准化项目省级梯次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
聚焦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围绕扩大内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等重点工作,征集国际、国家标准化精准培育项目,进一步提升我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能力水平。
(一)国际、国家标准培育项目
未来三年拟由我省单位主导(第一起草单位)新制定的国际、国家标准项目。
1.已立项在研标准项目。已获批立项,且目前在研尚未进入报批阶段的国际、国家标准项目。
2.拟新立项标准项目。计划在未来三年内提出申请并获批立项的国际、国家标准项目。
3.地方标准转化项目。现行有效的省级、市级地方标准,具备较好地方实践基础,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计划在未来三年内转化为国家、国际标准项目。
(二)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培育项目
1.计划在未来三年内申请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三大”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秘书处或国内对口单位。
2.计划在未来三年内拟申请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全国标准化工作组(SWG)秘书处。
(三)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2024年至2026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标准化工作基础扎实,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经费、技术力量、人才队伍和必要的研制条件,能够为项目提供稳定的支持和保障。
2.申报项目应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产业,深度契合国家及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导向与标准化战略布局,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迫切的行业需求及广阔的产业化前景。
3.拟新立项标准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已开展行业标准体系梳理、标准立项查新、形成标准草案、与归口国家标委会进行沟通等工作。
4.拟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的单位,应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技术实力和标准化工作基础,有相应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和专业人才队伍,与国家标准委或归口国家标委会进行沟通,满足《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
二、培育方式
省级梯次培育工作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组织更新一次,实施动态管理。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省级梯次培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培育管理等。省有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本地区培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跟踪指导等,积极推动地方标准向国家、国际标准转化。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可自行组织开展本级标准化项目梯次培育工作,为提升全省标准化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培育实施
(一)宣传发动。省有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国家标准制定等“一图读懂”四张明白纸发至本行业领域、本地区企事业单位,加强宣传引导和广泛发动,让企事业单位了解掌握国际、国家标准研制和承担标委会秘书处工作的作用意义、实施路径等,增强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二)项目摸排。省有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梳理摸排本行业领域、本地区企事业单位标准化工作现状,重点聚焦规上企业、瞪羚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的单位,摸清企事业单位研制国际、国家标准和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需求与潜力,形成工作清单,为开展梯次培育工作提供依据。
(三)项目征集。省有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清单,组织本行业领域、本地区有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送至省有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部门。
1.已立项的国际、国家标准项目,填写附件1。另附国际或国家标准草案。
2.拟新立项的国际、国家标准培育项目,分别填写附件 1、附件2(盖章版PDF、word版)。另附国际标准提案或国家标准立项草案。
3.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培育项目,填写附件3(盖章版PDF、word版)。
(四)审核推荐。省有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加大地方标准转化项目的申报比例,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指定邮箱(yaoyu@shandong.cn)。
(五)论证入库。省市场监管局对省有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的项目组织论证,研究确定入库培育项目。
(六)项目培育。
1.建立台账。省有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已入库的省级梯次培育项目,建立本行业领域、本地区项目台账,加强项目日常管理。
2.制定方案。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一企一策、一项一策”的原则,及时制定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攻关路径、组织保障等,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3.项目攻关。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建设方案扎实推进实施,依托本单位技术力量,以及“山东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入驻的标准化技术机构,开展项目攻关,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4.跟踪指导。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调动本地标准化监管队伍的积极性,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的支撑作用,及时跟踪指导各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有关部门发挥行业领域纵向贯通工作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与技术支持,推动培育项目与国家行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省市场监管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全省项目建设,主动对上沟通联络,推进培育工作落地见效。
(七)项目出库。培育项目任务期内,标准研制项目完成批准发布、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项目获批筹建的及时出库。培育项目任务期内未达到出库条件的,经论证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在库培育,不符合条件的退出培育库。
四、激励措施
对入库培育项目,省市场监管局支持其申请承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项目,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和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单位,按照省级标准化奖补资金管理规定给予激励。省有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地区政策规定,给予项目激励。
各级各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梯次培育工作,将其作为地方标准化工作重心转变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过程管理,建立项目跟踪指导工作机制,以强有力举措扎实推动项目建设;要及时总结宣介,对项目培育建设成效认真梳理总结,开展多形式宣传,全面提升山东标准化工作影响力。
联系人:杨全勇、姚宇
联系电话:0531-51792372、2373
附件:1.国际/国家标准培育项目基本情况表
2.国际/国家标准培育项目申请书
3.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培育项目申请书
4.国际/国家标准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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