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规范肉类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辖区内肉类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安宁区范围内,肉类食品生产、经营、网络销售等环节存在下列违法犯罪行为的,均属于征集范围:
1.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2.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病死畜禽肉、过期变质肉作为原料生产、制作肉类食品的行为;
3.在肉类食品生产、制作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产品标签的行为;
4.使用非食用物质对肉类食品漂白、防腐、浸泡的行为;
5.在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用低价肉冒充牛、羊肉制品,打着“农家自产”“手工私房”等旗号销售“三无”肉类食品的行为;
6.夜市、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原料,以低价肉类冒充高价肉(以马肉冒充驴肉、以猪肉冒充牛羊肉等)、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纯肉”的行为;
7.其他涉及肉类食品制假售假、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违法犯罪行为。
1.举报人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详实的违法线索,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个人)、具体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便于执法人员快速核查处置;
2.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1.热线电话举报:拨打12315热线或0931—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在线举报;
3.办公电话举报:0931—7849312(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对征集到的违法犯罪线索,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第一时间组织核查,依法从严从快查办。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共同筑牢辖区肉类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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