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幽灵外卖”及资质造假问题
1.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
2.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3.实际经营地址与平台公示证照地址不一致,或无实体门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
4.借用、冒用他人证照入网经营,或平台公示信息(店名、地址、资质)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二)外卖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外卖平台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经营资质实质性审查,允许未取得资质或资质不全的经营者入网,未在主页面公示经营者证照信息。
(三)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问题。食品加工场所环境脏乱差,墙面发霉、积油积垢,未配备防蝇、防鼠、防尘等“三防”设施,
在食品操作区外加工食品,食品原料采购贮存、餐用具清洗消毒、餐食加工制作不规范。
(四)食品原料及加工安全问题。使用过期、腐败变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原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冷冻肉等冒充“原切肉”“鲜切肉”。
(五)配送环节安全隐患。未使用“食安封签”或使用不规范、封签破损;配送容器不洁净,需低温保存的食品未使用保温箱等冷链措施的。
(六)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健康证明过期或使用虚假健康证明。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严重浪费食品等行为;
三、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相关问题线索征集工作。为确保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详细说明违法线索涉及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订单截图等)及联系方式等并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二)我局对收到的线索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线索,将依法予以查处;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线索提供方式
电话举报:0974-8527281(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现场举报:前往海南州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举报材料。
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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