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旅游行业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一)虚假宣传:对酒店星级、等级、房型、设施、服务标准等作不实、夸大宣传;通过照片、视频、直播等形式发布过度美化、不实内容诱导消费;以低价误导消费者参团后不提供相应服务。
(二)商业贿赂:旅游购物、景区、餐饮住宿经营者为谋取交易机会,在账外暗中向旅行社或其工作人员、代理人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举报电话:0595-12315,0595-22118716;
2.网络渠道: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平台提交线索(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
3.来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交通科研楼B栋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1.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详实,包含有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事实和宣传图片、音视频等证据材料。
2. 实名举报的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
3. 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稿源:价监竞争科
投稿邮箱:xwxx9901@163.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