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处罚:品牌年限丨市场监督
一、案件来源与违法事实
1.案件来源:2025年12月15日,接到举报,反映该公司售卖的商品包装上标注“行业品牌27年”,涉嫌虚假宣传。
2.调查核实: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询问调查。
3.核心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记录仪商品包装上确实标明“行业品牌27年”。但该公司注册商标的时间为2021年。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证明材料来证实其“行业品牌27年”的宣传内容属实。
4.违法定性:该行为构成了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发后,当事人已自行整改完毕。
二、法律适用与处罚决定
1.违法条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从轻处罚情节:当事人主动、积极采取了整改措施,包括:
及时召回涉事商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符合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
3.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4.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京朝市监处罚〔2026〕65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