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场管理局原局长:邓志洪被双开,将移送检察起诉

经查,邓志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和旅游安排;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人事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违规出借单位资金,干预和插手司法、行政执法活动;追求低级趣味;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影响力,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志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娄底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娄底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邓志洪开除党籍处分;由娄底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邓志洪!娄底市场管理局:原局长被检察起诉
娄邵1号2026年3月26日 20:01湖南
经查,邓志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和旅游安排;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人事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违规出借单位资金,干预和插手司法、行政执法活动;追求低级趣味;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影响力,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志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娄底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娄底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邓志洪开除党籍处分;由娄底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邓志洪,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湖南双峰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曾任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26年3月,邓志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历任双峰县供销社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双峰县供销社副主任;双峰县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井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井字镇党委书记;双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永丰镇党委书记;
2002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双峰县委常委、永丰镇党委书记;
2004年11月至2007年10月,任双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7年11月至2011年06月,任双峰县委副书记;
2011年06月至2017年03月,任双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书记;
2017年03月至2019年02月,任娄底市民政局局长。
2019年02月至2022年02月,任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25年9月,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邓志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娄底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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