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参与民航工程设计市场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抽查结论、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资质企业动态核查结论的通报
关于对参与民航工程设计市场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抽查结论的通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机场集团,各运输机场公司,各通用机场公司,各机场建设指挥部,民航专业工程质监机构,民航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咨询单位:
本次共有13家综甲企业提交核查材料,经核定,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通过,其余10家不通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是对于本次抽查通过的3家综甲企业,民航局将通过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标注“抽查通过”。
二是对于本次抽查不达标的10家综甲企业,民航局将通过系统标注“抽查不通过”,相关企业将不允许新承揽机场总体规划、场道、灯光、通信导航与航管气象等民航专业工程领域关键设计项目。
三是对于其他未按要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抽查的综甲企业,将不允许参与民航专业工程设计活动及市场投标。
抽查结论公布后,抽查不通过的企业可以整改并重新提交整改材料;未参与抽查的企业可以补充提交自查材料。民航局将按程序对相关企业重新进行审核,各单位可通过系统实时查询相关综甲企业的抽查结论。
请拟参与重新审核的企业将2份整改或自查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电话:010-64091288),封面注明企业名称,标注“综甲企业整改(自查)材料”,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和Excel版本)报送至工作专班邮箱(邮箱地址为zizhihecha@caac.gov.cn),邮件应当以“企业名称-综甲企业整改(自查)材料”命名。
在相关企业整改期间,如有其他综甲企业、民航行业设计资质企业已在本次核查中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到整改单位的,将对人员来源企业进行追加核查或抽查。
附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抽查结论
关于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资质企业动态核查结论的通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机场集团,各运输机场公司,各通用机场公司,各机场建设指挥部,各民航专业工程质监机构,民航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咨询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资质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5〕1682号),民航局开展了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资质企业(以下简称“乙级企业”)的核查工作。经对有关企业进行材料公示、业绩核实和专班核定,并对核定意见进行公示,复核企业提交的异议及更新材料,形成本次核查结论。现通报如下:
本次核查涉及16家乙级企业,经核定新疆空港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航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民航中南机场设计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北京广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北京民航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民航机场建设集团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航机场工程设计(广州)有限公司、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华北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通过,其余8家不通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是对于核查通过的乙级企业,民航局将通过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标注“核查通过”。
二是对于核查不通过的乙级企业,民航局将通过系统标注“核查不通过”,相关企业将不允许新承揽民航专业工程设计项目。
核查结论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企业,可整改并重新提交自查材料,民航局将按程序重新审查。各单位可通过系统实时查询相关乙级企业的整改核查结论。
请拟参加重新审核的企业将2份整改后的自查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电话:010-64091288),封面注明企业名称,标注“乙级企业整改自查材料”,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和Excel版本)报送至工作专班邮箱(邮箱地址为zizhihecha@caac.gov.cn),邮件应当以“企业名称-乙级企业整改材料”命名。
在相关企业整改期间,如有其他综甲企业、民航行业设计资质企业已在本次核查中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到该单位的,将对人员来源企业进行追加核查或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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