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成品油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维护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现就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规
各经营单位要强化依法经营意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成品油价格政策和调价机制,不得违反调价规定,不得高于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格销售,不得加收未标明费用。
二、规范明码标价行为
各经营单位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以清晰形式公示油品种类、标号、价格及服务项目等信息,确保标识醒目、内容真实。价格调整及时更新,严禁模糊标价、虚假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严守价格行为底线
各经营单位要坚决杜绝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一是不得相互串通、合谋涨价,或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操纵市场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二是不得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不得无正当理由超正常库存数量囤积成品油,囤货惜售、故意制造或加剧市场供应紧张氛围,哄抬价格、推动成品油价格异常上涨;
三是不得无故停售、限制加油、变相拒售,不得设置不合理附加条件阻碍正常加油交易,切实保障辖区内民生用油正常供应;
四是不得借市场波动之机,价外加价、擅自提高销售价格,或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销售成品油;五是不得在销售过程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强化监管执法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抽查力度,对经告诫仍不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曝光典型案件,形成违法震慑。
五、畅通监督渠道
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12315、96359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快速核查处理。
希望辖区内各经营单位严格自律,遵守价格法规,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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