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霸”等突出黑恶线索的通告

chengsenw 网络营销评论1阅读模式

海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霸”等突出黑恶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欺行霸市与强迫交易: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控制商品货源或经营权,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不平等交易条件,或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垄断经营的。

2.敲诈勒索与非法收费:以“保护费”“进场费”“看管费” 等名义向经营者强行收费,或随意驱赶、滋扰商户,实施敲诈勒索的。

3.垄断经营与不正当竞争:恶意举报、刁难合法经营者,排挤竞争对手,控制行业资源或区域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

4.制假售假与质量违法:团伙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工业产品,以次充好、伪造产地或质量认证,通过暴力手段阻挠执法检查的。

5.价格与宣传违法:串通涨价、恶意哄抬物价、实施价格欺诈,或有组织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诋毁,误导消费者的。

6.虚假宣传:有组织地利用虚假广告、夸大功效、虚构事实等手段进行虚假宣传,形成欺行霸市态势误导消费者。

7.“职业索赔”乱象:打着“职业打假人”幌子恶意举报,对商家实施敲诈勒索的。

8.“保护伞”线索:市场监管领域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为其通风报信、违规提供便利,帮助逃避惩处的。

9.其他涉黑涉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恶势力组织特征,在市场监管领域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二)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征求方式

1.来信来访: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市场监督管理局302室。

2.电话反馈:0473-315087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7:30。

3.电子邮箱hnqscj@163.com (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市霸”等突出黑恶线索征求意见)

我局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收到的每一条线索及相关意见建议,将其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优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及相关材料严格保密,感谢您对海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支持!

海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8日

撰稿:市场规范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徐艳

编辑:宗洋洋

审核:闫   丽

监审:任   洁

海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霸”等突出黑恶线索的通告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3月28日 09:40:53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gewo168.com/27928.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