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告: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及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为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及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汕头市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及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1.“幽灵外卖”及资质造假问题
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网络餐饮经营活动;平台线上公示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一致;借用、冒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虚构经营地址、伪造门店照片、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未严格履行入网资质审查义务等行为。
2.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问题
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落,有蚊、蝇、蟑、鼠等有害生物痕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生、熟食共用容器、刀具或砧板,在食品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清洗消毒不规范。“无堂食”外卖加工环境恶劣,存在严重卫生隐患。
3.食品安全不达标及从业人员健康不合格问题
采购或使用过期变质、腐败霉变、来源不明的食材;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如硼砂、明矾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操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伪造;食品操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仍继续在岗作业。
4.配送环节安全隐患问题
配送人员未经过食品安全培训,个人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配送容器、包装材料不洁,未定期清洗消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未使用“食安封签”或封签破损,存在配送过程被打开或污染的风险。
5.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平台未严格审核入网商家资质、公示信息虚假不全、未管控商家经营行为及配送环节食品安全等问题。
(二)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1.生产销售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原料制作的肉制品。
2.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作肉制品的行为。
3.肉源性造假,掺杂掺假、以假充真制作肉制品的行为,包括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纯肉等,如使用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等。
4.肉制品标签虚假标注,未按照实际投料标注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虚假宣传肉制品成分、功效等的行为,以及肉制品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水平却声称是优质肉制品等情况。
三、线索提供方式电话、网络、信件、现场举报
1.拨打12315或12345,或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站、APP、小程序)提交线索。
2.邮寄信件至以下地址(邮编:515144),或直接到该地址提供线索:
汕头市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溪路口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峡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凤东路35号;
陈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新兴路178号;
司马浦市场监督管理所: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司下广汕公路边322号后座;
胪岗市场监督管理所: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胪溪居委溪和路244号;
两英镇综合执法一中队: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两英镇便民服务中心411号;
仙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陈仙公路计生服务所对面;
红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苏林乡镇前街;
雷岭市场监督管理所: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双溪直街雷岭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
陇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福星东路;
成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深成路溪东路段5号;
井都市场监督管理所: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井田公路新明路段西侧。
四、注意事项
举报线索需真实、具体,尽可能注明时间、地点、主体信息及佐证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便于核查。举报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虚假、恶意举报,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消费者、外卖配送员、从业者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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