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这些市场流通领域违法线索,请举报→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征集“强迫交易”“扰乱市场秩序”“欺行霸市”“菜霸”“肉霸”等市场流通领域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重拳打击“强迫交易”“扰乱市场秩序”“欺行霸市”“菜霸”“肉霸”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生产经营者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等手段非法牟利的行为;
2.经营主体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利用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3.经营主体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申请异议、恢复公司登记,或者利用申请异议、恢复公司登记,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4.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拒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5.经营者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从事严重违法专利、商标代理行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组织虚假交易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6.组织、策划传销或者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7.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把持农贸市场等市场交易场所或资源,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商品交易市场、称霸一方、欺压残害其他经营者的“菜霸”“肉霸”类黑恶势力;
8.在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恶意竞标、暴力围标、串通投标、强揽工程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类黑恶势力;
9.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电话举报:12315
邮箱举报:shanxisjshb@126.com
来信来访举报:举报材料邮寄至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1.举报人应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鼓励实名举报,对于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踊跃举报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和乱象问题,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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